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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朗达玛灭佛(2)(3 / 3)

布:《汉藏史集》(藏文),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第202—203页。赤德松赞赐给娘·定埃增的盟誓文书刻碑立于谐拉康。

⑦苏晋仁:《通鉴吐蕃史料》,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263页。

③《新唐书·吐蕃传》卷216,《资治通鉴》卷246亦云:”达磨荒淫残虐,国人不附,灾异相继,吐蕃亦衰。”

⑨巴卧祖拉臣哇:《贤者喜宴》(藏文),民族出版社,1986年,第426页,玛·仁钦却似为赤松德赞时期的”七试人”之一,此时已到垂暮之年。

⑩布敦著,郭和卿译:《佛教史·大宝藏论》,民族出版社,1986年,第179页。

⑾廓诺·迅鲁伯著,郭和卿译:《青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85年。鲁梅等人的事迹参见该书第44—67页。

⑿⒀⒁见注⑾,第162页、第47页。

⒂热·益西桑格:《热译师传》(藏文),青海民族出版社,1988年。

⒃见注⑩,第2页。

一、教派的产生

世界上的各大宗教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均因后人对创始人的学说、教义、实践方法等方面产生了不同的理解,或者对经典又有了新的诠释,从而形成了宗派。藏传佛教中称宗派为:”gmb—mthaur”,译为学派、教派(旧译为宗轮),《藏汉大辞典》的释文为”内外的各教按各自心目中依教、依理树立对于基、道、果位的一定见解或理论。”①这个解释强调了教派在教义理论方面的差别,与当代学术界对教派的理解基本一致。

藏传佛教中教派众多,有些教派中又分出许多支派。藏传佛教教派的形成,不独是因教理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派系,尚与其存在的社会环境有密切的联系。就教理而言,若追根溯源,则必定与印度佛教有关联。印度佛教发展史上,曾产生过众多的教派、学派。一种宗教不断地涌现新的学说、教派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展,也才能适应时代环境的不断变迁。印度佛教在部派佛教时期大小支派有二十几个,之后又有大小乘之分,而大乘又有显宗、密宗之别,显宗、密宗之内也有不同的支派。教义理论、实践方法上的差异,导致教派的形成。七世纪到十三世纪是印度佛教大规模输入西藏的时期,自然此一时期的印度佛教的各种显宗理论、密宗修炼方式等亦传人西藏,在西藏形成不同的显密佛学的传承,有的自成体系,并有着显明的特色。如萨迦派以道果密法为主,噶举派则重视大手印法,噶当派、格鲁派推崇阿底峡大师所传的菩提道次第的佛学理论和实践,宁玛派以弘扬大圆满法为核心,其他的小教派都有自己的特传教法。藏传佛教中部分教派的名称,亦与其所传的教法有关,或概括了在教法方面的某些特征,如噶举、噶当、格鲁、希解派等。也有依地名或祖师之名而命名教派的,如萨迦、觉囊、香巴、止贡等以地名来称呼教派的;如布敦派则以祖师之名来称呼。土观《宗教流派镜史》云:”西藏宗派,所立名称,各有不同,推其原因,有如印度说一切有等十八部小乘,随地方名称或其祖师名称而立名为其宗派之名者;有从一二班智达请得一二教授,依此为主,进行修习,亦即以此立为宗派之名者,然决少有如印度宗派,纯依见地而立宗名。”②藏传佛教显密并重,教派的名称往往体现其传承的特点,的确无印度的中观宗、唯识宗等纯以所持之见而立宗名的。但总体上看,各派所传教法是自成体系的,这也是藏传佛教教派形成的内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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