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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国运纪事1904年(14)(3 / 3)

起下货物章程》。

中朝在吉林签订《新定划界边防条约》。

广州设邮局。开始时称大清邮政(民国后改称中华邮政),设于靖远街口。清廷委托海关税务司赫德兼管,设局长1人,由中国人担任,实权落于“总办”法国人铁士兰之手,邮政主权为帝国主义所窃取。

广州将弁学堂成立。地址设在广州北横街,以李湛阳为总办,周善培为监督,训练仿日本军制,聘日本人为教官,成立步、骑、炮、工、辎五个兵种的学兵营。李济深、邓铿等曾任学兵营排长。

广东一归侨被江门关外国检查员踢死。广东新会七堡乡人梁某,在外洋打工10余年,积攒了一笔钱后坐船回国。当船行至江门关等候检查时,关上一外国检查员要求梁某开箱检查。梁某害怕歹人发现箱中钱款,便用英语要求等人散后再开箱,遭到检查员拒绝,2人发生争执。这个“洋人”一怒之下,竟将梁某踢落河中淹死。同船的中国人极为震怒,一下子聚集起数百人跟这个检查员理论。可是外国人在中国享有治外法权,结果此案仅以凶手偿银3000元了结。《东方杂志》为此发表评论说:“本年自有佛山车站洋工枪毙华童一案,以四百五十元了之,接踵而有黄沙车站一案,又援引前例了之。今梁某之死,虽补置三千元,而甫入国,遽遭惨毙。人命至重,不数月而三案递起。……呜呼!华人之命,岂真轻如毫毛贱如牛马耶·吾不禁为吾华人掷笔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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