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廊坊、杨村、北戴河、秦皇岛、山海关等地之兵营、马厩、铁工车务厂房等移交中国。
清廷在京师设立税务处。该处是清廷为整顿税务而由外务部、户部合设的机构,长官为督办税务大臣,各地海关事务,除涉外事项由外务部核办外,其余关系税务以及总税务司申呈册报各事,均由税务处核办。
7月23日。云南维西教案结案。上年夏,四川巴塘民众追杀盐井教士蒲德元等进入维西厅属阿墩地方,被清军击退。民众与当地喇嘛、少数民族联合,杀死法传教士余伯南、蒲德元,焚毁教堂,击杀教民,清军往剿镇压。本日,清廷命云贵总督丁振铎派总办云南洋务局升授、贵州按察使兴禄等与法国驻滇领事罗图阁、西藏天主教会驻滇司铎长任安收,在昆明就上年夏间发生的云南维西教案议结善后条款,计八条。清政府允诺迅速讯办已拿获“案犯”,并继续缉拿未获“案犯”,赔偿教会、教民损失共计15。6万两。
清政府学部公布小学教科书审定办法。本日公布的教科书审定办法共22条。先审定初等小学教科书,在公布的首批审定初等小学暂用书目102种(册)中,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约占53%。
7月24日。商部奏准由政府筹款兴修门头沟铁路支线。北京远郊西山向来产煤,当地商民也多以运煤为业。自周口店接修京汉支路通至琉璃河以来,山南的煤北达京城、天津,南达保定、正定,销路大开。门头沟向运输山北的煤,由于铁路未修,只能依靠驼运,成本既高,销路又滞。厂商相继倒闭,百姓流离失所。因此,当地商人请求招集股本,接修门头沟支路,并开办运煤公司,专运山北灰煤。商部决定由政府筹款接修,又将门头沟支路归并京张铁路,一气兴修,估计延长40余里,需款约40余万两。本日,清廷准如所请。
7月25日。《民报》自第6号起由章炳麟主编。章炳麟在《民报》第6号发表《告白》:“接香港各报馆暨厦门同志贺电,感慨无量,惟有矢信矢忠,竭力致死,以塞诸君之望,特此鸣报。”同日,《民报》在该号刊登《广告》,宣布“本报社编辑人兼发行人张继君有南洋之行”,从第6期起,由章炳麟“特继其任”。本期还刊有精卫(汪兆铭)的《驳革命可以召瓜分说》。文章分两大段。前段论瓜分说之沿革,后段论革命与瓜分之关系。文章提出“瓜分之原因,由于中国不能自立也”,“中国未至于瓜分者,列国势力平均主义之结果也”,“然则为今日之中国计,正宜利用此均势之机会,以奋然自立”,“然中国不能自立之原因,由于满人秉政,故排扑满不能弭瓜分之祸”。文章逐条批驳“但使革命起,则外人必干涉”及“革命军有取干涉之道”二说的谬误,认为“内有国民之实力,外乘各国之均势,决无被干涉之原因也”,提倡“就自然的暴动而加以改良使之进化”,成为“秩序的革命”。《民报》第1至第6号,重点是阐明三民主义,驳斥保皇立宪派的谬论。章氏主编后,该报风格大变,从典章制度发为议论,宣扬民族主义。
《时敏报》记者、主笔被拘两广总督岑春煊指《时敏报》载“三水洋关被劫”事不实,拘该报记者丁亦如。4月间,曾以刊登新军月饷事为由,南海县衙将该报主笔曹驾欧、韩善圃看管。
7月26日。学部奏定提学使办事权限章程。本年5月5日,学部奏准的各省学务官制办事权限并劝学所章程已奏准通行,但关于选用僚佐、旌别、属官,以及管理、驻防、学务、聘用外国教员诸事,前项章程未明确规定。现各省提学使将陆续到任,学部遂拟定提学使办事权限章程11条。本日,经奏准实行。
7月27日。北洋创立无线电报。拟在南苑行营处建立电报局。
7月28日。学部奏准《教育会章程》自停止科举以来,学校教育得以建立和发展,各地热心研究教育的人越来越多,但深明教育理法的人不多。为有组织地开展教育研究,学部拟定教育会章程,本日,奏准依议。该《章程》共8节15条,主要内容为:规定各省于省府设总会一所,并在其所属府、厅、州、县各设教育会一所;其宗旨是:补助教育行政,以图普及教育;规定在教育会内设会长、副会长各一人,会员、书记、会计、名誉会员无定员。教育会之会务是设立教育研究会、设立师范讲习所、进行学校调查,根据调查提出建议;进行伦理教化的宣传,筹设图书馆、教育所陈列馆、教育品制造所、刊行教育书报等。此外还规定各教育会由提学司稽查,每三年考核一次,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但教育会不能干涉教育以外事务,凡其内部有争端、勒索捐款、徒具其名、阻碍政治者立即予以解散。
7月29日。《东方报》创刊。该报每日出纸一张,逢星期一停报。总发行所在香港德辅道中137号顶楼,印刷黎新,编辑及发行人为谢英伯、陈树人、刘思复、易侠、胡子晋、骆汉存。它是继《有所谓报》后而出版的,编辑未有更动。内容分庄、谐两部,庄部有论说、短评及新闻报道等;谐部有题词、生花笔、说部丛、无所谓、观风记、益脑丸、博览会、留声机、汉家仪、迷信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