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列日涅夫
(1906~1982)列昂尼德·伊里奇·勃列日涅夫,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1960年5月~1964年6月、1977年6月一1982年11月在任。曾任苏联共产党中央总书记,苏联国防委员会主席。1906年12月19日生于乌克兰的卡缅斯克镇(今第聂伯罗捷尔任斯克市)的一个冶金工人家庭。俄罗斯人。1915年入卡缅斯克男子古典中学预备班学习。1921年中学毕业后开始劳动生涯,在钢铁厂当司炉、钳工。不久,返故乡库尔斯克务农。1923年考入库尔斯克土地规划、土壤改良中等技术学校。同年加入共青团。1927年中等技术学校毕业后,先后在库尔斯克、白俄罗斯和乌拉尔从事土地规划工作,曾任土地规划员、土地管理处主任、土地管理局副局长等职。1930年入莫斯科季米里雅泽农学院学习。一年后返回第聂伯罗捷尔任斯克市冶金厂工作。同时入该市冶金学院夜校部热动力系学习。1931年12月24日加入苏联共产党。不久,即当选为该学院的党委书记。1935年毕业,获热动力工程师职称。同年应召入伍,在后贝加尔军区装甲学校学习了一段时间,被派遣到连队,先任排长,后任坦克连政治指导员。1936年部队复员后回冶金厂工作,继续当工程师,并兼做党务工作,任第聂伯罗捷尔任斯克市党委委员。11月被任命为第聂伯罗捷尔任斯克冶金技术学校校长。1937年5月当选为第聂伯罗捷尔任斯克市苏维埃执委会副主席。1938年5月调任乌克兰共产党(布)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州党委商业部长。1939年2月被选为该州党委书记。负责宣传工作,后又主管国防工业。1941年卫国战争爆发后参加军队,先后担任南方方面军(后改为黑海集团军群)政治部副主任,十八集团军政治部主任及乌克兰第四方面军政治部主任等职。先后参加过高加索、黑海、克里米亚半岛和乌克兰等地的战役。1943年获少将军衔。卫国战争胜利后,被任命为喀尔巴阡山军区政治部主任,1946年8月起任乌克兰共产党(布)孔波罗热州党委第一书记。1947年11月任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州党委第一书记。1950年曾在苏共中央机关工作一段时期,同年7月~1952年10月任摩尔达维亚共产党(布)中央第一书记。1952年在苏共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苏共中央主席团候补委员和中央书记。1953年斯大林逝世后,在苏共中央主席团和书记处改组时落选,调任苏联国防部总政治部第一副主任兼海军政治部主任,获中将军衔。1954年2月任哈萨克共产党中央第二书记,翌年8月升任第一书,领导过垦荒工作。1956年2月,在苏共二十大再次当选为苏共中央主席团候补委员和苏共中央书记。在“马林科夫反党集团”事件中,因支持赫鲁晓夫,1957年6月被晋升为苏共中央主席团委员,主管重工业、军火工业、建筑业和宇宙航行事业。1958年11月起任苏共中央俄罗斯联邦局副主席。1960年5月,当选为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同年7月起不再兼任苏共中央书记职务。1961年在苏共二十二大上再次当选为苏共中央主席团委员。1963年再次担任苏共中央书记。1964年7月起不再兼任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职务,专任苏共中央书记。1964年10月14日,赫鲁晓夫下台后被选为苏共中央第一书记,兼任苏共中央俄罗斯联邦局主席。12月任苏联宪法委员会主席。从1966年苏共二十三大到1981年苏共二十六大、连续当选为苏共中央总书记、******委员。1965年9月~1970年7月当选为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委员。1975年5月获大将军衔。1977年6月~1982年11月,任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和苏联国防委员会主席。1976年5月晋升为苏联元帅。1982年11月10日病逝,安葬于红场。从苏共十九大到二十六大一直当选为苏共中央委员。苏联第3届到第10届最高苏维埃代表。1964年10月上台以后,宣称继续执行苏共二十大和二十二大所确定的路线,说这一路线“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苏联共产党和苏联政府对内对外政策的惟一的、不可动摇的路线”。同时对赫鲁晓夫时期一些不得人心的做法进行修补,重新确立了党高于一切的原则。1964年11月将两年前改组的工农业党组织合并,建立了统一的州、边疆区党委会。1965年6月取消了经济行政区各级国民经济委员会和部门性国家委员会,成立了全苏和加盟共和国务部。同年9月推出了以经济刺激为核心的“新经济体制”,改革国民经济管理体制。1967年11月第一次提出“发达社会主义”的概念,称苏联已“建成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即“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占统治地位的社会”。1977年,进一步阐述说:“成熟的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是从资本主义走向共产主义道路上一个相当长的发展阶段”,这个社会的目标是,依靠强大的先进工业、依靠大规模的高度机械化的农业,越来越充分地满足公民的多方面需要。当政期间,继续执行大国沙文主义的政策,1968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