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写的歌,并且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地方好选,虽然还没有成年,但以这个纨绔子弟的身份应该不能办。可是歌选什么好呢,必须要经典的啊。要不失败的话,还要在找地方再来一次。
想着前世经常听的许多经典歌,童话?愕,现在这个年龄唱这个是不是太早了。老鼠爱大米虽然没有童话那样对爱情认知度,但也是觉得太早了。
咳。第一次觉得记得太多的歌也不是好事情啊。现在选一首经典的来唱。无从下手了。
额,有了不是快17岁生rì了么。就把小志的“十七岁的雨季”拿来唱好了,比较符合现在的情况。不会给人当妖怪。嗯就这么决定了。
外话:今天又写了写了几章。看到朋友说别用第一人称。谢谢你的建议。小弟会尽量改正的。看样子我写的书还是有朋友看的。虽然写的可能不是很好。当相信天空会越写越好的。尽量保持一天4-6更。下来开始逆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