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梦穿康熙换乾坤> 第九十四章 ——玛拉遇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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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玛拉遇美女(3 / 3)

,刚要伸手抓住姑娘的手就扯到松竹斋去,却硬是收了这个心思,不是因为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汉人风俗,而是担心自己一着急再弄疼了姑娘,但他的态度很坚决,表现的不容置疑一般。

“走,跟我来!”玛拉不再二话,扭头便走。

[1]侍卫处,清朝制度,清朝常备的侍卫警备机构,曾改称“领侍卫府”,管理皇帝侍卫、亲军,负责保卫皇帝及其近亲,守卫皇宫,引导官员觐见,稽查皇宫出入,皇帝出巡随扈保驾,驻扎行宫守卫、戒备等。顺治初年正式设立定名。《清史稿·职官志》记载:“侍卫处设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内大臣,从一品,各六人”。另有散秩大臣若干人,由皇帝从勋戚王公大臣中直接钦选。领侍卫内大臣通常由内大臣、散秩大臣及满洲都统、大学士、尚书、将军中选授。掌统率由八旗中上三旗(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子弟选拔组成的侍卫亲军,翊卫扈从,地位颇为尊崇。

[2]散秩大臣是清朝官名,从二品,是皇帝和皇宫的警卫部队侍卫处的官员。顺治初年定侍卫处,领侍卫内大臣6人,即上三旗每旗2人。内大臣6人,散秩大臣无定员。侍卫的人数规定为上三旗每旗20人,共60人为一等侍卫;每旗50人,共150人为二等侍卫;每旗90人,共270人为三等侍卫;每旗30人,共90人为蓝翎侍卫。上三旗总共出侍卫570人。

[3]四品京职武官,俸银105两,禄米52石5斗。

[4]清代女装,汉、满族发展情况不一。汉族妇女在康熙、雍正时期还保留明代款式,时兴小袖衣和长裙;乾隆以后,衣服渐肥渐短,袖口日宽,再加云肩,花样翻新无可底止;到晚清时都市妇女已去裙着裤,衣上镶花边、滚牙子,一衣之贵大都花在这上面。满族妇女着“旗装”,梳旗髻(俗称两把头),穿“花盆底”旗鞋。至于后世流传的所谓旗袍,长期主要用于宫廷和王室。清代后期,旗袍也为汉族中的贵妇所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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