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得救;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
在论述具体纲领时,毛泽东同志提出了一个历史唯物主义的著名论断:“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这一论断,深刻阐明了我们党的具体纲领的实质是反映当时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是为发展生产力服务的。我们的政策完全是建立在中国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的,因而是完全正确的。
第三,根据三种地区的不同情况,提出实行具体纲领的不同任务。我们党提出的具体纲领,是当时全国人民的共同斗争任务,是带共性、普遍性的东西。但是,由于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不平衡,革命的发展也不平衡,因此在不同地区就有互不相同的特殊情况,要求我们在实行具体纲领时必须分别对待。
在国统区,仍然是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独裁统治,人民没有任何民主、自由可言。在那里我们的任务是:大力发展被压迫的一切阶层、党派和集团的民主运动,并把分散的力量逐渐统一起来;继续执行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为着实现民族团结,建立联合政府,打败日本侵略者和建设新中国而斗争。
在沦陷区,日本侵略者还在统治着,人民沦为奴隶,处于被摧残、被掠夺、被侮辱的境地。在那里,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组织地下军,准备武装起义,一俟时机成熟,里应外合地消灭日寇,收复失地。为此,必须有大批工作人员到沦陷区去工作,在那里执行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对一切伪军、伪警、伪组织和汉奸提出警告和劝说,进行分化瓦解。
在解放区,早已实行了民主改革,建立了地方性的民主联合政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聚集了巨大的抗日力量。这里的主要任务则是巩固和发展抗日力量,在军事上发动广泛地进攻,扩大解放区,缩小沦陷区,在政府、军事工作中继续同党外人士和一切抗日民主分子进行很好的合作;大力提高工农群众在抗日和生产中的积极性,努力学会做经济工作,积极培养大批工作干部,特别注意扶助本地人管理本地的事业等等。
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所以能够正确地提出这些纲领和任务,是由于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相互联结中,着重地把握矛盾的特殊性,坚持了一般和个别相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科学方法。我们党关于新民主主义的一般纲领,就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牢牢把握中国的特殊国情、分清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不同革命过程之问的区别和联系的基础上提出的。我们党在那个阶段的具体纲领,是在着重把握民主革命阶段的根本矛盾在其发展的现阶段即抗日战争即将胜利这个阶段的具体特点,在一般纲领指导下提出的。至于对三类不同地区提出的三类不同任务,又是在着重把握抗日战争即将胜利这个阶段上不同地区的矛盾的特殊性所提出的。总之,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在提出一般纲领和具体纲领的过程中,自始至终都把一般和个别结合起来,抓住辩证法的精髓,一步又一步地、一层又一层地深入客观事物的内部,精细地分析事物内部的矛盾及其特点,这就保证了党的纲领和政策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实际的要求。这种建筑在科学的方法论的基础上的思想路线,是我们在任何时候从事任何工作都必须坚持和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