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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项羽本纪(1 / 9)

本篇导读

司马迁治史,虽然对史料未必做过多的文字改动,但对史实的把握却非常有分寸。特别是在描述史实的用语上,他更是有板有眼,一丝不苟,大有一字褒贬之春秋笔法。比如本篇中对项羽的称呼,何时称“项籍”,何时称“项羽”,何时称“项王”,拿捏得十分精准。又如陈述项王“立诸将为侯王”时,绝不说“封诸将为侯王”,因为项羽本人当时仅是楚怀王所封的“鲁公”,自己还不是“王”,何来封王的权力。但是,毕竟项羽“立”诸侯王,实际上已经相当于帝王之“封”诸侯王了,这是司马迁把他列入《本纪》的原因。“立王”是形式,“封王”是实质,二者都是事实!所以《项羽本纪》的论赞中说:“将五诸侯灭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称霸王,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在“立王”与“封王”之间,司马迁不仅为我们陈述了活生生的实情,更揭示了其中“未尝有”的历史变革。

项籍者,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世为楚将,封于项,故姓项氏。

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于是项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尝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司马欣,以故事得已。项梁杀人,与籍避仇于吴中。吴中贤士大夫1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丧,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2,以是知其能。秦始皇帝游会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妄言,族矣!”梁以此奇籍。籍长八尺余3,力能扛鼎,才气过人,虽吴中子弟皆已惮籍矣。

注释

1 士大夫:有声望、地位的文人。

2 子弟:本义是相对于父、兄的子与弟;此处泛指某地域的年轻后辈。

3 长八尺余:秦代一尺约为二十三点一厘米,项羽身高应当在一百八十五厘米以上。

译文

项籍,是下相(江苏宿迁西南)人,字羽。刚起兵时,二十四岁。他的叔父是项梁,项梁的父亲是楚国将领项燕,即为秦将王翦所杀之人。项氏世代为楚将,封在项(河南项城),所以姓项。

项籍年少时,学习书写不成,转而学剑,又不成。项梁对此很气愤。项籍说:“书写只能记名姓而已。剑只能敌一人,不足学;我要学抵抗万人的本领。”于是项梁就教他兵法,项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学下去了。项梁曾被栎阳县(陕西临潼)官吏逮捕,于是请蕲县(安徽宿县)狱吏曹咎写信给栎阳狱吏司马欣,由此事情才得以了结。项梁杀了人,与项籍到吴中(江苏苏州)躲避仇人。吴中贤能士大夫的才能皆在项梁之下。每逢吴中有大繇役及丧事,项梁经常主持操办,暗中以兵法约束宾客及子弟,以此了解他们的能力。秦始皇巡幸会稽,渡浙江(钱塘江)时,项梁与项籍同去观看。项籍说:“对他可以取而代之。”项梁掩住其口,说:“莫妄言,要灭族的!”项梁由此认为项籍有奇才。项籍身高八尺有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连吴中本地子弟也都畏惧项籍。

秦二世元年七月,陈涉等起大泽中。其九月,会稽守通谓梁曰:“江西1皆反,此亦天亡秦之时也。吾闻先即制人,后则为人所制。吾欲发兵,使公及桓楚将。”是时桓楚亡在泽中。梁曰:“桓楚亡,人莫知其处,独籍知之耳。”梁乃出,诫籍持剑居外待。梁复入,与守坐,曰:“请召籍,使受命召桓楚。”守曰:“诺。”梁召籍入。须臾,梁眴(shùn)2籍曰:“可行矣!”于是籍遂拔剑斩守头。项梁持守头,佩其印绶。门下大惊,扰乱,籍所击杀数十百人。一府中皆慑3伏,莫敢起。梁乃召故所知豪吏4,谕以所为起大事,遂举吴中兵。

注释

1 江西:长江自九江到南京的一段,是由西南流向东北,因此古人习惯称今皖北一带为江西。

2 眴:使眼色。

3 慑:恐惧。慑伏:恐惧而服气的样子。

4 豪吏:仗势逞强的官吏。

译文

秦二世元年七月,陈涉等在大泽乡(安徽宿县东南)起兵。当年九月,会稽郡守殷通对项梁说:“江西(江北地区)都反叛了,此乃天亡秦之时。我听说先下手者制人,后下手者则为人所制。我欲起兵,让你及桓楚为将。”这时桓楚逃亡在大泽之中。项梁说:“桓楚逃亡,谁都不知在哪里,只有项籍知道。”项梁于是出来,吩咐项籍持剑在外等待。项梁又进去,与郡守对坐,说:“请召见项籍,让他受命去召回桓楚。”郡守说:“好。”项梁就召项籍进入。一会儿,项梁对项籍使眼色说道:“可以行动了!”于是项籍就拔剑斩下郡守的头。项梁持郡守的人头,佩戴着他的印绶。门下的人大惊失色,混乱起来,项籍击杀了数十上百人。一府中人都惊恐伏地,没人敢起。项梁就召来以往相识的豪吏,说明如此方能做大事的道理,于是举全吴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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