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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三十六明夷(1 / 2)

(离下坤上)

本卦导读

《明夷》为《晋》之倒卦,《晋》卦为日出,本卦为日落,适成“反对”之象。

《明夷》,卦义为光明熄灭;夷,灭。又义为光明受伤,犹日蚀,喻贤者见抑;夷,伤。又义为晦藏其明:暗主在上,明臣在下,不敢显其明智。卦体上坤下离,离为日,坤为地,呈日入地中之象,故卦名为《明夷》。

又,明夷为鸟名,读为“鸣雉”,明通“鸣”,夷通“雉”,即山鸡(高亨《今注》)。

按,明夷在初、二、三、四爻取“鸣雉”之义,显然与西周昭王、穆王南征事以及古代之“鸟占”习俗有关(详见本书“导读”之“《易经》的作者与著作年代”)。五、上爻则取“明入地中”之义。

明夷:利艰贞。

译文

《明夷》卦:利于占问艰难的事。

解析

卦体外坤内离,离为明,坤为顺,呈“内文明而外柔顺”之象。能以柔顺自晦其明德,于危难中不改其度,如周文王、箕子般善处逆境,故“利艰贞”。

初九:明夷、于飞1,垂其、(左)翼2;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3。

注释

1 明夷:在此应为鸟名,读“鸣雉”。于:原为动词,有往、在等义,后意义虚化,常置于动词前,表动作的进行态,如“于归”、“于飞”等,《诗经》多见。

2 垂其、翼:汉帛《易》作“垂其左翼”,当据加。《诗·小雅·鸳鸯》:“鸳鸯于飞,……戢其左翼。”

3 攸:所。有言:有怨责、不满之言。一说,言通“愆”,过失,灾祸(《类纂》)。

按,夷、飞合韵,其、翼、子、日、食、人协韵,又行、往、言合韵,故这样标点。

译文

(自下而上)第一位,阳爻:鸣雉飞行时,垂下它左边的翅膀;君子在路途,数天没进食。有所往,接待的主人有怨言。

解析

初爻处离体,离为雉,故有“鸣雉”之象。今或为伤病所困,或为险陷所阻,故又呈“垂翼”、“不食”之象。若占得此爻,意味虽然可达到目的,但中途阻滞甚多,到达后又会受人责备,过程不太愉快。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1。用拯马2,壮,吉。

注释

1 夷:后一夷字读为“痍”,伤,为箭所伤。

2 用:以,连词,表假设关系。拯:读为“乘”,乘马,指乘坐、驾驭车马。参《屯·六四》:“乘马、班如。”

按,夷、吉协韵,又股、马、壮协韵,故应如此标点。诸本多误。

译文

第二位,阴爻:鸣雉伤了左腿。如果驾驭车马,马匹强壮,则吉利。

解析

二爻居中得正,承、乘皆阳,阴阳谐协,故“吉”。

九三:明夷,(夷)于南狩(shòu)1。得其大首2。不可疾贞3。

注释

1 后一“夷”字据汉帛《易》补。南狩:犹南征。狩,打猎,又可指征伐。《左传·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复。”《史记·周本纪》:“昭王南巡狩不返,卒于江上。”金文《史墙盘》铭:“弘鲁邵(昭)王,广笞楚荆,唯狩南行。”

2 大首:大头野兽,此指扬子鳄。中国特有的扬子鳄(或称作鼍)早在殷商甲骨文里已有记载,主要就分布在长江中下游一带,头特大而身小(相对来说)是其重要体型特征,故称“大首”。昭王南征不复,卒于汉水,是葬身鳄鱼之吻,故周穆王要为父王报仇(详见本书“导读”之“《易经》的作者与著作年代”)。

3 可:犹“利”(《类纂》)。

译文

第三位,阳爻:鸣雉在南征狩猎中被射伤。猎获那大头怪兽。不利于占问疾病。

解析

离为雉,又为南方之卦。九三处离端,得位,与上有应,故南征有获。三为坎(二至四)之主爻,坎为病,故不利疾病之占。

六四:(明夷,夷)于左腹1;获明夷之心2,于出门庭3。

注释

1 首句通行本作“入于左腹”,此据汉帛《易》增改。左腹,心所在。

2 获:得到。

3 门庭:宅院门,或祠庙门。庭,堂阶前。

译文

第四位,阴爻:鸣雉左腹受伤,在走出大门时,剜取了鸣雉的心肝。

解析

三爻写捕猎鳄鱼,四爻射杀鸣雉,剜心以祭:都是周穆王为告慰“南征不复”、死于非命的昭王之亡灵而进行的一场泄愤报复的狩猎行动。(详见本书“导读”之“《易经》的作者与著作年代”。)

六五:箕子、之明夷1。利贞。

注释

1 箕子:商之贤臣,谏纣王,被贬为奴,于是被发佯狂,又被纣王囚禁,至周武王灭纣,始释其囚(见《书·洪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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