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颜氏家训> 第28章 归心第十六(2)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8章 归心第十六(2)(1 / 4)

对于第二种指责的解释:诽谤佛教因果报应之说的那些证据,就好像影子跟随形体、回声伴着声音一样。耳闻目睹的事情,已经很多,这或许是由于诚心不深,业缘还未产生感应,使报应发生误差,没及时到来,但最终还是有报应的。一个人的善行或恶行,最终会为他招来祸或福。九流百家各个学派,都认同这种论点,为什么唯独认为佛经是虚妄的呢?项橐、颜回短命而死,伯夷、原宪受冻捱饿而死,盗跖、庄跷幸福长寿,齐景公、桓魋富足强大,如果说是他们前生积下的善“业”或恶“业”,报应在后辈子孙身上,这就全说得通了。如果因某人行善却偶遭祸患,某人行恶却意外得福,然后产生怨尤,并认为佛教的因果报应说是一种欺诈蒙骗,这就好比指责尧、舜的事迹都是假的。如果周公、孔子的话也不可信,那以后又凭什么信念去立身呢?

赏析与点评

颜之推认为“善恶之行,祸福所归。九流百氏,皆同此论”;同样,西方的康德认为若我们不相信善,那么我们在这个世界所做的一切努力不知有何意义了。本节的重点在于如果我们不相信宇宙有一个最后的裁判者,我们生存的意义和一切的努力便如同虚妄。故此,无论读者是否拥有宗教信仰,在任何一个时空下,把导人向善作为立身处事的信念,都可成为人类存在的原因,以及正常社会的基石。

释三曰:开辟已来,不善人多而善人少,何由悉责其精洁乎1?见有名僧高行,弃而不说;若睹凡僧流俗,便生非毁。且学者之不勤,岂教者之为过?俗僧之学经律,何异士人之学《诗》、《礼》?以《诗》、《礼》之教,格朝廷之人,略无全行者;以经律之禁,格出家之辈,而独责无犯哉?且阙行之臣2,犹求禄位;毁禁之侣,何惭供养乎?其于戒行,自当有犯。一披法服,已堕僧数,岁中所计,斋讲诵持3,比诸白衣4,犹不啻山海也。

注释

1 精洁:精粹纯洁。

2 阙行:道德修养上有过错。

3 斋讲:宣讲佛法的集会。诵持:诵念经文并持守之。

4 白衣:指俗家人。佛教徒因为身穿缁衣,所以称俗家为“白衣”。

译文

对于第三种指责的解释:自从开天辟地以来,坏人多而好人少,怎么可以要求每一个僧尼都是清白的好人呢?看见名僧高尚的德行,都放在一旁不说;只要看到了凡庸僧人伤风败俗,就指责非议谤毁。况且,接受教育的人不勤勉,难道是教育者的过错?凡庸僧尼学习佛经,跟士人学习《诗经》、《礼记》有什么分别?用《诗经》、《礼记》中所要求的标准去衡量朝廷中的大官员,大概没有几个是符合标准的。用佛经的戒律衡量出家人,怎么唯独要求他们不可违犯戒律呢?品德很差的官员,还能获取高官厚禄;犯了禁律的僧尼,坐享供养又有什么惭愧呢?对于戒律规范,人们难免会违犯。出家人一披上法衣,就算加入了僧侣的行业,一年到头所做的事情就是吃斋念佛,诵经修行,与世俗之人的德行修养相比,其高低深浅的差距远胜于高山与深海。

赏析与点评

“以《诗》、《礼》之教,格朝廷之人,略无全行者”,作者认为,既然我们不能要求所有官员品行端正,那么,我们也不能要求僧侣不违反戒律。这样的辩解并不成立。首先,政治不能和宗教模拟,人们明显对宗教有较高的标准和要求;其二,僧侣有没有违犯戒律是实然,而他们应不应该违反则是应然,身为僧侣,必定是不该违反戒律的。如按照作者这种想法,人们只会降低对宗教的绝对标准,僧侣也会降低自我的标准,这样便可能导致江河日下,形成道德品行的滑坡。

释四曰:内教多途,出家自是其一法耳。若能诚孝在心,仁惠为本,须达、流水1,不必剃落须发;岂令罄井田而起塔庙,穷编户以为僧尼也?皆由为政不能节之,遂使非法之寺,妨民稼穑,无业之僧,空国赋算,非大觉之本旨也。抑又论之:求道者,身计也;惜费者,国谋也。身计国谋,不可两遂。诚臣徇主而弃亲,孝子安家而忘国,各有行也。儒有不屈王侯高尚其事,隐有让王辞相避世山林;安可计其赋役,以为罪人?若能偕化黔首2,悉入道场3,如妙乐之世,禳佉之国4,则有自然稻米,无尽宝藏,安求田蚕之利乎?

注释

1 须达:又称“须达多”,梵语sudatta的音译,意译“善与”、“善给”、“善授”等。古印度拘萨罗国舍卫城的富商,波斯匿王的大臣,释迦的有力施主之一,号称给孤独。后皈依佛陀,与祗陀太子共同施佛法精舍,称祗树给孤独园。流水:即流水长者。

2 黔(qián)首:古代称平民、老百姓。

3 道场:佛寺。

4 禳佉(ránɡ qū):梵语。印度古代神话中的国王名,即转轮王。也有写作“儴佉”、“蠰佉”。

译文

对于第四种指责的解释:佛教修行的途径有很多,出家仅仅是其中一种。如果心中有忠孝之念,能以仁爱施惠为立身之本,就像须达和流水两位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