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王子晋说:“协助别人做菜可以吃到佳肴,帮人打架会受到伤害。”这话是说别人做好事要参与,别人做坏事要避开,不要和人结伙做不正当的事。凡是损害别人利益的事都不参与。然而当无处可去的小鸟飞到自己的怀里时,仁慈的人都会怜悯它,更何况是敢死的勇士前来投靠我,难道要舍弃他么?伍子胥托身渔舟,季布被人藏在广柳车中,孔融收留张俭,孙嵩隐藏赵岐,这些都是前人崇尚的行为,也是我所遵从奉行的,即使因此而获罪,也心甘情愿死而瞑目。至于像郭解那样因小利而替别人报仇,灌夫为人怒责田蚡索求田户,这类游侠,不是君子所为。若是因为谋逆叛乱的行为,受君主和长辈的怪罪与责罚,这就不值得同情了。亲友处在窘迫危难的时候,应当毫不吝啬自己的财产和能力;要是有人图谋不轨,提出一些无理的请托,那不是我教你们怜悯的人。墨家学派的人,世人认为他们心肠太热;杨朱学派的人,世人认为他们心肠冷漠。心肠不可过冷,也不可过热,应当以礼制和道义来节制。
前在修文令曹,有山东学士与关中太史竞历1,凡十余人,纷纭累岁,内史牒付议官平之2。吾执论曰:『大抵诸儒所争,四分并减分两家尔。历象之要3,可以晷景测之4;今验其分至薄蚀,则四分疏而减分密。疏者则称政令有宽猛,运行致盈缩,非算之失也;密者则云日月有迟速,以术求之,预知其度,无灾祥也。用疏则藏奸而不信,用密则任数而违经。且议官所知,不能精于讼者,以浅裁深,安有肯服?既非格令所司5,幸勿当也。』举曹贵贱6,咸以为然。有一礼官,耻为此让,苦欲留连,强加考核7。机杼既薄,无以测量,还复采访讼人,窥望长短,朝夕聚议,寒暑烦劳,背春涉冬,竟无予夺,怨诮滋生,赧然而退8,终为内史所迫:此好名之辱也。
注释
1 竞历:争论历法。
2 牒:官府公文的一种。
3 历象:推算观测天体的运行。
4 晷(ɡuǐ)景:晷表之投影,日影。景,同“影”。
5 格令:法令。
6 举曹:争论的双方。
7 核:检验、查核。
8 赧然:惭愧脸红貌。
译文
从前我在修文令官署的时候,有些山东学士与关中太守争论历法的问题,总共有十几个人,纷纷扰扰地争执了好几年,内史发文牒请议官评定此事。我提出说:“大体上儒生们所争论的,可分为四分历和减分历两家。历算天象的要点,可通过日晷仪的影像来测定。现在以此来检验两种历法中有关春分、秋分、夏至、冬至以及日蚀、月蚀的情况,可发现四分法疏略,而减分法周密。支持疏略者声称政治法令也有严有松,日月的运行也相应会有不足或超前,并非历法计算的误差;支持细密者则说日月运行有快有慢,用正确的方法来计算,可预先知道它们运行的情况,没有什么灾祸和吉祥之说。使用疏略的四分历,可能隐藏伪诈而失却真实;使用细密的减分历,可能顺应了天象而违背了经义。而且议官所了解的,不可能比争论双方更精深,用浅薄的知识去裁判高深的学问,怎能让人信服呢?这件事既然不属法律法令的范围,希望不要去裁断谁是谁非。”整个官署的人无论地位高低,都认为我的看法是正确的。有一位礼官却认为这样做是一种耻辱,苦苦地缠绕于这个问题上,勉强地对这两种历法进行考核。他对这方面的知识本已很少,又无法实地测算,回过头来,仍去采访争执双方,想借此判断二者的优劣。他们早晚聚在一起议论,由寒到暑,劳顿烦苦,然而从春到冬,终不能作出判断,以致惹来抱怨讥嘲之声,他只得抱愧退场,最后还被内史斥责:这是追求虚名惹来的耻辱。
赏析与点评
作者认为凡事不应过于强求,而应该“守道崇德,蓄价待时”。这不是叫人不要努力,而是要在机会来临之前,不断充实自己,不要在时机尚未成熟时就“见躁竞官”,要等待“风云”扶摇而上。作者反对浮躁,贪多务得,又认为做事水到便会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