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度宣传了大量的法律改革。直到1885年,在英式学校和大学中受过教育的印度人足以为印度国民议会提供一个健全的委员会和有效的支持,而印度国民议会之组建之日起就以强调以印度自治为最终奋斗目标。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被其拥护者和敬仰者称为“圣雄”,即“伟大灵魂”的莫罕达斯·卡拉姆纪德·甘地(1948年去世)成为议会的领导者。甘地曾经接受过各种英国法律的教育,作为一个政治领导者,他结合了律师的机智和印度宗教传统那种坦然的感染力。尤其是他以非暴力原则组织了大量平民性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1919—1923,1930—1934年),其中有成千上万城镇居民乃至部分农村人都参与到这一运动中。英国统治者不能镇压甘地的运动,除非他们违背自己的理念:即要正当的抵制权利的滥用。
生来就处于高级种姓的吠舍阶层的莫罕达斯·甘地也尝试克服被称为“贱民”和其他低种姓群体这种印度人传统的歧视。但是他在这方面所做的不及发动印度教徒反抗英国那样成功。他效仿印度圣人的生活方式,并且不止一次地以发动“面向死亡”的绝食运动生活迫使英国统治者在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上让步。他将传统而与众不同的印度领导模式与他对很多现代通讯系统对英国对手政治和心理态度影响了如指掌的精通结合起来。这一新一旧、印度和英国手段的结合产生了非常好的效果,并直接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印度的独立。
另一方面,随着甘地及其追随者动员越来越多的印度教徒团结在印度国民议会周围,这就让印度的穆斯林感到不快。以盛行的甘地原则来建立一个独立的印度将使印度的穆斯林成为一个相对弱小的宗教派别。几乎没有穆斯林愿意接受这种事情的发生。但当穆斯林联盟(1905年成立)提出建立巴基斯坦这个独立的穆斯林国家的目标时,几乎所有印度穆斯林都加入了这一阵线。结果就导致了在穆斯林和带有印度民族主义的印度教徒中产生了直接的暴力冲突。
建立在这种直接或排他的(尽管甘地运动并不是这样)宗教基础上的印度式社会内部中,显然只要甘地倡导古代印度式的领导模式就会产生与之敌对的穆斯林运动。于是,在1947年实现独立时却导致了印度的分裂,尽管实际上,印度教徒和穆斯林都不愿看到印度的分裂。
中国对西方优势地位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