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是初期使徒在传教过程中彼此往来的信件,反映了各地教会的情况,表达了写信人对收信人的希望和要求,尤其探讨并阐述了基督教的信条和教义,实质上是一批“教义著作”。
第四类:启示书。指《新约》末尾的《启示录》。以幻想和象征笔法描写末世的善恶之战,表达初期基督教对新天新地必将降临,耶稣基督必定再来的坚定信念。
《新约》的神学意念
基督教是犹太教的女儿宗教,公元一世纪从其母体中娩出时承袭了犹太教的基本信条和教义,并以其为基础建起自身的神学体系。这使《新约》的神学与《旧约》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又有十分显著的区别。现将其上帝观、基督观、信仰观和伦理观择要介绍如下:
基督教继承了犹太教一神论的上帝观,但称一神又分为圣父、圣子、圣灵三位。耶稣从两个重要方面改变了犹太上帝的形象:第一,使其身份从一个民族神转变成全人类的共同天[共同提案]父;第二,使其性情从令人敬畏变得仁慈可亲。耶稣教诲门徒说,上帝不仅是以色列人的父,也不仅是基督徒的父,还是普世万民的在天之父。他的慈爱和怜悯恩及万众,其中包括犯过罪的恶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关于上帝圣子,《新约》示意读者,圣子即“人子”,实际上指的就是拿撒勒人耶稣,耶稣本是以色列人世代盼望的弥赛亚,在希腊文中读为“基督”。保罗在一系列书信中极大地发展了福音书的基督观。他不甚关注耶稣生平的具体言论和行为,而注重阐述耶稣降世使命的理论意义,揭示耶稣事迹超越时空的永恒价值,从而创造出一种关于耶稣生平意蕴及其对后世普遍意义的神学理论。
在保罗的书信中,“基督”已成为耶稣的名字,而不是一种称号。保罗将“基督”升华为一个形而上的对象,说他高于一切,是宇宙生命的生命,世间万有的根源,也是维系万有的本元。他还是教会生命的来源,是教会的“元首”或“头”,而信徒则是“肢体”。保罗声称,上帝的旨意就是让一切都在基督里合而为一,人与上帝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也充分和谐。
《新约》讨论信仰的基本思想是保罗书信中的“因信称义”,“义”指人与上帝的正当关系。早期基督徒深受犹太传统的影响,不少人相信称义的前提是遵守摩西律法。“因信称义”是针对“因遵守律法称义”提出的新观点,主张能否得救,能否保持与上帝的正当关系,不在于是否恪守了律法条文,而在于是否真正信仰了上帝或耶稣基督。
稍迟于保罗书信的《雅各书》试图对“因信称义”加以补充,极力强调善良行为的重要性,认为“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如果说《旧约》伦理观的核心概念是公义和圣洁,那么可以认为,《新约》伦理观的关键词就是“爱”或“博爱”。针对一种“爱亲友、恨仇敌”的犹太观念,耶稣告诫门徒:“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们的邻居,恨你们的仇敌’,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在另一处,耶稣劝人“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此语反对任何形式的报复,表达出一种彻底的博爱观念。
耶稣将犹太诫命归纳为“爱上帝”和“爱人如己”。他认为,这两条是统一的,爱上帝通过爱世人表现出来,爱世人则体现为爱上帝,因为上帝对世人的根本要求就是彼此相爱:“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
《新约》的文学特质
《新约》卷首的四福音书是一种综合性传记文学,基本构成单位是流行于初期教会中的有关耶稣生平的片断传说。这些传说可分为耶稣的事迹和耶稣的讲演两大类,事迹有的富于神话色彩,异象迭出,奇观纷呈,有的用写实手法书就,平铺直叙,质朴无华。
讲演可分为宣示型、比喻型、直陈型和象征型几种情况,有的采用诗体,有的采用散文,有的借喻言志、循循善诱,有的直抒胸臆、开门见山。它们经福音书作者精心筛选、整理和编排,形成一种独特的记传文体,寓有多重美学内涵,以神秘、崇高为主导色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