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是爸爸包的,这一层是我包的。楼上给整个球队,楼下只有我和你。”桐桐说,她冲着向服务生点了点头,三秒钟过后,四周亮起了星点橘红色的灯光。服务生拿过一个托盘,上面是一盏银质烛台。他将烛火点亮,放在中心的一张檀木圆桌上。借着烛光,我看见圆桌的两旁没有座椅,而是两个树藤编制的秋千。
一个手持萨克斯风的侍者轻轻走了过来,“小姐,要来一曲吗?”
“嗯,就来那首《望春风》吧。”桐桐说。
桐桐坐上了秋千,烛光荡漾,她的脸上镀上一层橘红色,今夜的桐桐光彩照人。乐曲缓缓从侍者的指尖溢出,桐桐就那样怔怔地看着袁夙,不说一句话。
我干笑了两声打破了沉寂,“桐桐,故事可以开始了吧?”
“嗯,”桐桐应了一声,掏出手机看了下时间,21点整。桐桐把手机关掉,缓缓地扬起脸。然后我听见她说出这样的话:“袁夙,距离午夜还有三个小时,现在你真的坐在这里了。一梦三年,分秒不差。袁夙,如果在世界的另一个半球,有个女孩等了你三年,你会感动吗?十三个小时的时差,她入睡的时候你刚刚起床,她打着呵欠向你道早安,可是一想到你,就再也没了困意。她起床的时候,你已经熟睡,只是你会在梦里见到她吗?”
眨了两下眼睛,听着桐桐突如其来的话我全然不懂。
“你说那个女孩,她是谁啊?是……是你吗?可……三年前我根本不认识你啊?”
桐桐慢慢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那么,这个你总应该认识吧?
我看了一眼,是我三年前丢失的MP3。何止认识,简直痛断肝肠。那一年只有三件事曾让我刻骨铭心,并且它们发生在同一天。第一件是在大联赛资格赛中,我们在主场以3:2力克B城理工队。那时的B城理工是大联赛卫冕冠军,光拉拉队就装了两辆大巴,浩浩荡荡从B城开赴我校。结局却是被如有神助的袁夙三度攻破大门,灰头土脸地返回B城。那是我大联赛生涯里最出色的一场比赛。第二件事,在获胜的同天,我斥巨资购来的MP3不慎遗失。我泪眼婆娑地翻遍了球场的每一个角落,并且用二十块钱收买了一捡瓶子的老头在球场里找了一夜。如果说老头的尽职尽责是重金之下必有勇夫的表现,那么突然之间又来了仨老头,以积极拼抢的精神零报酬披星戴月地搜寻,把我感动得一脸茫然。结果可想而知,我再也没见到我那心爱的MP3。那第三件事,也是我永生难忘的。我永远不想提起。
如今,我真切地看见我的mp3正在桐桐的手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袁夙,你太让我失望了。一个MP3都能让你刻骨铭心,你就忘了那天你把一个美女扑倒了,压在身下有半分钟?”
我差点一头从秋千上折下来。我……我怎么不记得有过这样生猛的表现?
呵呵,桐桐笑了,笑得很安静,“袁夙,我知道你记不得了,我就喜欢你那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你扑倒的那个人就是我。”
在下面的这段时间里,桐桐把三年前那一幕重新描画。如果说现在的桐桐就像一朵盛放在袁夙生命里的花,释以芬芳,授以惊奇。那么,伴着那曲《望春风》,她让我看见了一株小花的生根发芽,还有三年以来孤独的,日复一日的浇灌与成长。让我明白,美丽的花通常有美丽的因由,就像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