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做法是不可行的,例如,我们在“描述意义”和“系统意识”上都会提到“意识”和“无意识”,并没有明确区分。从系统意义角度来说,它们各代表特殊的心理特征,有自己的特征,这就容易造成含义模糊。为了避免混淆,我们可用一些随意的,让人们不会认为它们属于“意识”的名词来称呼我们区别出来的心理系统。在如此做之前,我们要先明确区别的依据,这样的话,作为一切调查研究出发点的意识的属性就需要明确出来。下面,当我们从“系统”意义上提到“意识”和“无意识”时,可以用CS来表示“意识”,用UCS来表示“无意识”。
接下来,我们解释一些精神分析现状所获得的肯定性结论。通常来说,一个心理活动要经历两个阶段或两种状态,同时“检验”或“审查”(即无意识压抑力量)穿插其中。在第一阶段,心理活动大多属于无意识系统,是无意识的,如果它在“检验”时,没有通过审查,就不能进入第二阶段。但是如果它被压抑到了无意识当中,幸运地通过检验,就进入了意识系统,即第二阶段。这时,我们并不能说它进入就是“意识”的,只是具有了变成“意识”的可能性,这需要一些特定条件下才能实现。从它具有变成“意识”的能力这点来看,我们可以称之为“前意识”,假如还有一种专门区分“前意识”和“意识”的审查的话,我们就可以明确区分出前意识和意识。现在,因为在无意识在向前意识或意识变化的过程中,同样会受到审查,我们就只需要记住前意识系统同时也有意识系统的特征就可以了。
之前,是否用动态的观点来看待心理活动,是精神分析和描述性“意识心理学”的区别所在。现在精神分析承认这两个(或三个)心理系统的存在,那么它对描述性“意识心理学”相比就又进了一大步,并提出系列新问题,获得了更多的研究空间和内容,区分更加明显,就是它可以发展出以一种“心理解剖”的东西,即在分析某种特定心理活动时,就要说它是哪个“系统”的,发生在哪两个系统之间。从这点来看,我们可以把它叫作“深层心理学”。我相信,我们要继续深入研究的话,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我们要先解答由此引起的各种疑惑和不解,这样才能严肃看待这一和心理活动有关的“地形学”。下面我们所说的心理活动只是一种概念活动,当某种心理活动从无意识系统进入了意识或前意识系统,是否就是说它开始的无意识的内容没有改变,只是同一个概念转换了一个位置,或者,这只是概念自身状况的变化,即同一种材料在同一个位置上变化呢?
如果我们要确定心理解剖学的这个概念,并希望更清晰地了解心灵内部的东西,那么肯定而且必须解决这个听起来比较艰涩难懂问题。其难点在于要触及心理器官(大脑)和解剖的关系问题,即解剖能不能用在精神器官上,这点已经完全超出了纯粹心理学的范畴。现在通过科学研究的各种证据发现,这种关系是存在的,即心理活动和大脑的各种机能(不是身体其他部分的机能)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假如非常幸运,我们发现大脑各部分有不同的作用,并且各部位和身体的某些特殊部位、特殊的心理活动也存在关系时,那么我们的研究必将还会更进一步,虽然具体的程度我们无法预知。可是,从这点出发,想要发现心理活动发生的具体位置,确定“观念”储藏在神经细胞内,兴奋会通过神经纤维来传导的想法,是很不现实的,注定要碰壁的。同理,想要在大脑皮层找到意识系统的解剖位置,以及在大脑皮层下找到无意识活动的解剖位置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同样会是失败的。因为,由于它已经超出了心理学的范围,无法给现在还是空白的科学领地填补起来。这就意味着,目前,心理地形学和解剖学没有什么关系,换句话说,与之相关的是位于身体某一部位的心理器官的内部区域,而不是解剖学上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