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一种,应该有三种对立包含在“爱”当中:第一种是“爱—恨”的对立;第二种是“爱—被爱”的对立;第三种则是爱恨合一后和中性状态,即无动于衷状态的对立。其中,爱和被爱的对立,和上面提到的从主动到被动的转化相一致,也和“视淫”本能中的最初情形趋同,即“爱自己”,或者说是典型的“自恋”。随后,随着作为客体或主体的自我是否转换为一个外在对象,从而使它产生了爱的主动性目的或“被爱”的被动性目的,“自恋”即和后面一种情况联系密切。
假如我们能认识到自己作为整体的心理活动要受到主体(自我)—客体(外部世界)、愉快—痛苦、主动—被动这三种对立面的支配,我们就能非常容易地理解“爱情”中包含的各种各样的对立。
我以前说过,个体存在中早就出现在自我和非自我(外部世界)的对立(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的早期阶段中,比方说,个体对内部刺激无能为力,但对外部刺激则可以通过肌肉活动来消除(驱赶)。这种对立是我们研究面临的一个无法逃避的基本情况,总是凌驾于我们所有的思想活动上面。我曾经强调过,愉快—痛苦的对立是根基于一整套情感系列的,它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的行动(意志)。我们不能将主动和被动之间对立混同于自我主体和外部物体之间的对立,只要自我接受外部刺激,那么它和外部世界之间就是被动的关系;如果它对外部刺激作出了反应,那么关系就又变成了主动的。
它的本能强迫它通过一定水平的主动性来应付外部世界,所以,假如我们重点强调物质的本质,即对外部刺激来说,自我主体是被动的,可是这点如果对它自己的本能来说,就是主动的,在后期,主动和被动间的对立与男性和女性的对立结合在一起。只有上面说的结合发生,“男性—女性”间的对立才具有心理学方面的意义。一般我们认为的生物学的事实是,主动性和男性融合,被动性和女性相融合,可是出乎我们习惯意料之外的是,这并不是唯一的永远不变的事实。
上述三组对立体在我们的心理中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相互联系,其中有一种可以说是最原始、最基本的心理状态。在这种最基本的心理状态中,有两种对立体重合在一起。所谓的“自恋”是当心理生活刚刚开始时,自我本能作为自我本身,它可以从自身中获得一定程度的满足,同时,我们将这种导致满足的潜力叫作“自身情爱”。
在这一时期,由于它对获得满足并没有多少概念,所以,通常它对外部世界并不感兴趣;从而,这一时期“自我主体”和快乐的东西、外部世界和中性的东西(那些对它无所谓和让它无动于衷的东西)都是重要的,也是同样的。由此,我们可以说,所谓“爱”就是自我和它的快乐之源联系在了一起,这是我们为“爱”下的定义。从这个定义中,所有包含着“爱”的两极对立中最初的一种就是“自我只爱它自己而对外部世界无动于衷”的现象。
要想使自我不需要外部世界,那么自我就只能从它自身获得情爱满足得以实现;可是,因为本能有经验,它喜欢从外部世界发现“对象”,所以,在一段时间内,很可能它内在本能的刺激只能让它感觉到痛苦。在“快乐原则”的支配下,这时产生了一种新的状态,即只要外部对象是快乐之源,就会呈现给主体,主体的“自我”就会吸收进去,变成弗朗西斯所说的“内向投射”;与此同时,自我也把自身内部导致痛苦的东西投向或归因于外部世界(投射机制)。
由此,最初的总是通过一种可信的客观标准来区分内部和外部的“现实—自我”便变成了一种单纯的“快乐—自我”,换句话说就是,变成了一种“自我”,这种“自我”把快乐看得高于一切。对这个“快乐—自我”来说,外部世界分成快乐和异己两部分,它要将快乐的部分吸收进来结合成一体,异己的部分则被它分割出去投射到外部世界当中,成为它的敌对面或者有害物。根据这种新的排列方式,就产生了自我——主体和快乐的重合、外部世界和痛苦的重合这两组重合。当然,在早期时,第二种重合是被看成中性的。这就是说,在开始外部对象侵入自恋阶段时,就产生了恨,这种和爱完全相反的态度。
上面提到,开始,自我“目标”是由生存本能从外部世界提供给它的。我们必须承认,“恨”代表着自我和异己的外部世界的关系,因为这个异己的世界总是不断地给它痛苦的刺激。另外,由于中性态度开始就是作为“恨”的先导出现的,所以我们可以把“中性态度”看成是“恨”或者“抛弃”态度的一个特例,在开始阶段,“外部世界”“对象”、被“恨”的东西都是一样的,随着发展,物体因为变成了自我的快乐之源,所以才“可爱”。但这时,它又被自我吸收了,变成了自我的一部分。由此,纯粹的“快乐—自我”再次把对象看成是外在的、异己的、可恨的。
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和“自我”同“外部世界”的对立要通过“爱与无动于衷”的对立来反映一样,“快乐”和“痛苦”对立也是“爱”和“恨”的对立的表现。假如“对象阶段”取代了纯粹的“自恋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