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投票:你还记得你的第一个同桌吗?要如实回答哦!
我想了想,点了:记得。
他的种种暴行至今我还历历在目。他曾经上课时揪过我的辫子,疼得我哇哇直哭,他还冲着老师一脸坏笑;他曾经考试时用圆规刺过我不小心越过三八线的胳膊肘,疼得我冲他大叫,最后被老师视为作弊;他曾经下课时和我骂架,吐沫星子溅了我一脸,夹杂着五香麻辣条的味道。
他也曾经,在我一年级的时候,偷偷地亲了我的脸一下。
那并不是一个很愉快的天气,阴沉沉的,略微有点小雨。我一个人下了课就跑了出来,坐在走廊的台阶上,透过学校的栅栏看外面打着伞的行人,红红绿绿的。
有一对情侣打着一把粉红色桃心的伞,两个人互相搂着腰,男的背着一个女式挎包,女的手上拿着一个冰激凌。我想如果以后也有一个那样温柔体贴的男生照顾我该有多好啊!你瞧,我从小就喜欢胡思乱想。
我沉醉在幻想中的笑容被我同桌齐天大圣窥视到了。至于为什么叫他齐天大圣,源于那次在操场上放风筝。我可怜的蝴蝶风筝被一阵大风吹到树枝上了,那可是我妈妈帮我做的,在我又哭又闹无济于事之后,他一个箭步跑到大树底下,蹭蹭蹭几步就帮我摘了下来,他擦擦汗,微笑着递给我,我惊讶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以后就叫我齐天大圣孙悟空吧!”他骄傲地拍拍胸脯。
“那好吧……”
现在想想还是忍不住嘴角上扬了一下。
等等,跑题了。然后呢,齐天大圣一脸坏笑地对我说:“是不是看到帅哥了?哈哈!”我说:“没有啊。”他说:“你一定是看到帅哥了,不然笑的这么色迷迷的。”我说:“哪里有啊?”他说:“我不就是啊!”然后我做呕吐状。
他突然捧起我的脸,那个时候我梳着两个大辫子,一边扎着一个蝴蝶结,有几缕很长的刘海儿遮住了眼睛。他用手将我的刘海儿拨开,然后就轻轻地亲了一下我的脸蛋。忘了是左边还是右边了,总之我的脸瞬间红了,嘴巴变成了大大的O型。上课铃打了,他跑回了教室,还不忘回头冲我做一个鬼脸,我当时真有种想扁他一顿的感觉。
我紧张地看了看周围,同学们都像一窝蜂一样往教室涌,又望了望路上走着的行人,一个个都打着伞,开心地说着话,好像没有人注意到我。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怎么好像做贼心虚啊,可贼又不是我。
上课时,我也心不在焉,齐天大圣时不时看看我,看得我脸一阵青一阵白的。我瞪了他一眼,他老实了很多,我发现他第一次穿得还算整洁,白色的短袖衬衣,休闲裤,一尘不染的样子,头发也长了很多,像鸟巢一样。那个时候我们都还不懂时尚与名牌,只要干净舒适便认为是最好的衣服。
我认为那是他唯一一次没有吃五香麻辣条,因为我的脸上并没有任何异味,好像有淡淡的香水味,肯定是这小子偷偷喷了他妈妈的。
那个时候我们都还不懂爱。的确,这件事情也被我忘得光光,他好像也没有再提起过。
以后的日子仍然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生活在画三八线再擦三八线中,生活在双方的吐沫星子中。
怪不得现在的我变得这么强悍,原来是从小锻炼出来的。
老师家长为我们同桌天天打架伤透了脑筋,据说谁也不承认是自己先动的手,而我又总是掉眼泪,所以齐天大圣背上了黑锅的罪名。
在老师和家长的开导下,我们恢复了平静的生活,桌子重新变得干净了。我变得内向,他也变得沉默。
总觉得这日子过得不那么惊心动魄了,让从小就喜欢冒险与刺激的科幻影片的我很不自在。
后来,渐渐长大了,同桌也换了好几个,可他的印象却特别深。以至于在若干年后的今天,我还记得,他曾经在我稚嫩的脸蛋上留下了一个浅浅的吻,也在我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一道象征着友谊的浅浅的痕迹。
最后一次见他,是在小学同学聚会上。那个时候大家都已经很久没见过面了,我们约好了下午2点在麦当劳门口见,然后一去KTV唱歌。
早上我正和闺蜜逛商场,新买了一条连衣裙,配上小熊的粉色发卡,我迫不及待就换上了。照照镜子,闺蜜对我大声尖叫,这与我以前的风格迥然不同,连我都不敢相信镜子中的是我自己。
中午我们吃的土豆粉,热腾腾的土豆粉又辣又麻,吃得我们一身大汗。然后又去小店里歇了会,淘了一个包包,上面全是蝴蝶结,特别搭我的鞋子,那个姐姐低价卖给了我,说看着我很可爱,我不禁脸又红了。和闺蜜告别之后,我便来到了麦当劳门口。
看着里面的人吃得满脸欢笑,我却在这里站着进行日光浴,我几度想进去买一个圣代,但都忍住了我的馋猫嘴,为了减肥,誓死不吃任何甜品!
我开始后悔我为什么要选在麦当劳门口见面了,为什么我就是个路痴呢?
我一直站着等,可为什么连他们的半个人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