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则是哈里特·伊丽莎白·比彻·斯托的《汤姆叔叔的小屋》。
霍桑的《红字》发出了反抗清教徒道德的个人主义先声;梅尔维尔的《白鲸记》以其独特的文字风格和复杂的主题,成为英语文学前所未见的新颖之作;至于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则可能是有史以来对时局产生最大影响的小说,它对当时美国南部奴隶制的控诉直接促成了南北战争,解放了千千万万黑人奴隶。尽管有这些珠玉在前,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和他的朋友们——包括霍桑、梅尔维尔、威廉·埃勒里·钱宁、阿摩司·勃朗森·阿尔克特等彪炳美国文学史的重要人物——依旧将最高的赞美献给了梭罗,这主要是因为 1854年出版的《瓦尔登湖》具备了数种前所未有的特征,呈现出独特的美国风格。
《瓦尔登湖》首先是作者湖畔独居的记录,描绘了梭罗两年多时间里的所见、所闻和所思。这部著作区别于先前文学作品的第一个特征,是其对自然巨细靡遗的描摹和引申。大至四季交替造成的景色变化,小到两只蚂蚁的争斗,无不栩栩如生地再现于梭罗的生花妙笔之下,并且他的描写也不流于表浅,而是有着博物学家的精确,例如第 4章“声音”中的这段文字:
这个夏日的午后,我在窗边静坐,苍鹰翱翔于我的耕地上空;野鸽子三三两两地从我的视界疾飞而过,或者在我屋后的白松枝上蹦上跳下,尽情地啼唱;鱼鹰插进波平如镜的瓦尔登湖,叼起鱼儿复返长空;水貂鬼鬼祟祟地走出我门前的沼泽,在岸边抓住了青蛙;飞来飞去的刺歌雀压弯了莎草;过去半个小时来,我一直听见火车咔嗒、咔嗒在响,时而渐渐消歇,时而越来越响,很像榛鸡扑打翅膀发出的声音,将旅客从波士顿运载到这地区来。(第 080页)
这个长句不足两百字,但竟然出现了八种动物和两种植物;梭罗具体地指明了苍鹰、野鸽子、鱼鹰、刺歌雀和榛鸡,而不是笼统地用“飞鸟”来替换;换成某个对自然不敏感的作家,“白松枝”和“莎草”完全有可能被“树枝”和“水草”取代。比如在 1850年出版的《大卫·科波菲尔》第3章中,查尔斯·狄更斯就是这样写的:
这真是太巧啦!我立刻解释说,我也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虽然只有母亲和我相依为命,但我们的日子向来再快乐不过,今后还会继续快乐地活下去;我还说父亲的坟就在我们家附近的墓园里,被树荫笼罩着,曾有许多个愉快的早晨,我在树枝 下方漫步,聆听飞鸟 的啼唱。
这倒不是说狄更斯或者其他作家缺乏相应的动植物知识,而主要是因为在《瓦尔登湖》问世以前,自然往往只是充当故事的背景,很少直接成为叙述的对象。少有的例外是早期博物学家的著作,比如查尔斯·达尔文的《贝格尔号远航纪闻》( Narrative of the Surveying Voyages of His Majesty\"s Ships Adventure and Beagle)、威廉·华兹华斯的《英国湖泊指南》( Guide to the Lakes)或者让-皮埃尔·哈勃的《蚂蚁博物志》( The Natural History of Ants)。本身是博物学家的梭罗对这些作品当然知之甚稔,但他同时也是超验主义运动的中坚力量,对他而言,自然并不只是客观的研究对象而已。
这里所说的超验主义运动与德国哲学家伊曼纽尔·康德的超验论无关,而是一种 19世纪 30年代在美国新英格兰地区兴起的哲学运动,其主要人物有爱默生、梭罗、玛格丽特·富勒、阿摩司·勃朗森·阿尔克特等人。超验主义的基本理论可以归纳为如下三个假设: 1.词语是自然现象的表征; 2.特定的自然现象是特定的灵性现象的表征; 3.自然本身是灵性的表征。也就是说,梭罗对自然的探寻,其目的并非为了获取客观的知识,而在于回归自身的灵性。《瓦尔登湖》中众多描写自然景物的段落都非常明显地反映了这种思想,此处就不予以展开了。
《瓦尔登湖》提及的动物和植物多达上千种,读起来却并不像普通博物志那样枯燥,而是充满了趣味;就以前面引用的那段文字为例,它给读者一种特别安宁祥和的感觉,这是为什么呢?主要是因为梭罗成功地将博物学家的精确和文学巨匠的灵巧融为一体:苍鹰、野鸽子、鱼鹰、水貂和刺歌雀的活动反衬了作者的静止,火车的咔嗒、咔嗒声烘托出周围的清寂,火车与榛鸡标志着城市和荒野的两极,旅客和作者则构成了匆忙与闲适的对比。这仅仅是从书中随便摘出来的一个句子,梭罗高超的写作技艺由此可见一斑。
令人意外的是,《瓦尔登湖》虽然是梭罗在郊野独居时写就的,但并不局限于作者的日常生活,也对美国当时许多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做出批判。
1783年的《巴黎合约》生效以后,由于不再受到大英帝国的约束,美国的国际贸易迅速地得到发展,向内进口大量的茶叶、丝绸、布匹、瓷器和马尼拉麻等舶来品,向外输出冰块、木材和咸鱼等土特产;尤其是在新英格兰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