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向墨西哥宣战,攫取了原本属于后者的加利福尼亚、新墨西哥和得克萨斯地区,总面积有 310万平方公里。等到 1850年9月加利福尼亚共和国加入美利坚联合国时,美国已经拥有了 31个州,其实际控制的领土和现在美国全境差不多,是立国之初的数十倍。
然而更重要的是该国在政治和文化上对大英帝国的疏离。众所周知,十三个英属北美殖民地在 1776年7月4日宣布独立,组成全新的美利坚合众国;乔治三世治下的大英帝国不甘失去这片广袤的领地,双方苦战七年,直到 1783年的《巴黎条约》生效之后才握手言和。但随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美国在政治上固然获得了可以和大英帝国等量齐观的地位,在文化和身份认同上,却依然和这个原来的宗主国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依附关系,国内也一直存在强大的亲英势力,尤其是在新英格兰地区。
这种现象最直接的表征是,当 1812年美国总统詹姆斯·麦迪逊试图向英国宣战时,众议院竟然闭门激辩了整整四天,才以 79票赞成、 49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勉强予以通过;参议院的表决结果则是 19票赞成、 13票反对,也是堪堪过线而已。当时代表亲英势力的联邦党在美国国会共有 39个席位,他们没有一个人投赞成票。
从双方的伤亡人数和所获直接利益来看,这场持续 32个月的战争既没有赢家,也没有输家:英国和美国于 1814年圣诞前夕在比利时签署了《根特条约》,英属加拿大和美国维持战前的边界,谁也没有多占哪怕一寸的河山。然而美国在几次战役中取得的胜利,尤其奇迹般的新奥尔良大捷,极大地激发了美国人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热情,促成了他们在心理上的独立,乃至许多历史学家将这场战争称为“第二次独立战争”。
从1815年开始,普通美国人亲英的情绪大大减弱,政治上的亲英势力自此一蹶不振,联邦党在随后的总统大选中屡战屡败,接连输给民主共和党,最终于 1829年永久地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反观那些在 1812年战争中立下汗马功劳的将领,则先后有三位代表民主共和党成为总统或副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在 1828年和 1832年两次当选总统,理查德·门特·约翰逊在 1836年当选副总统,威廉·亨利·哈里森则在 1840年当选总统。
威廉·亨利·哈里森在 1841年3月4日入主白宫,但履新甫及满月,这位68岁的总统便因肺炎与世长辞。哈里森是美国最后一位出生于独立革命以前的总统,他的去世极具象征意义,标志着大英帝国殖民统治的最后一批遗民终于烟消云散。自彼时起,绝大多数美国公民都是在 1776年之后诞生的,和生于殖民地时期的父辈不同,大英帝国从来不曾是他们身份认同的构成要素。
与这种日益增强的国民意识相辅相成的,是逐渐成熟的美国文学。殖民地时期的美国固然产生了诸如《穷理查年历》( Poor Richard\"s Almanack)、《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 The Autobiography of Benjamin Franklin)和《常识》( Common Sense)等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图书,但总体而言是乏善可陈的。独立后出生的第一代作家在 1810年左右开始登堂入室,其中的佼佼者有华盛顿·欧文、威廉·卡伦·布莱恩特和詹姆斯·费尼摩尔·库珀等;这些人的作品尽管很畅销,本质上却和英国文学并无二致:比如说布莱恩特的诗歌明显师法英国的亚历山大·蒲柏,库珀的《最后的莫希干人》( The Last of the Mohicans,1826年出版)中描写的虽然是发生在北美的故事,但谁也看不出它和英国的浪漫主义小说有何区别,至于欧文的《旅行家的故事》( Tales of a Traveller,1824年出版),则从创作到出版都是在欧洲完成的。甚至就连埃德加·爱伦·坡这种称得上独具一格的作家,其作品的哥特风格也特别鲜明。
1837年8月31日,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发表了著名的演讲“美国学者”,他批判了当时美国知识界惟欧洲是从的倾向,大声疾呼:
我们要用自己的双腿去走路;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劳动;我们要说出自己的思想。
这次演讲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乃至同时代的著名诗人和作家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将其称为“美国知识界的独立宣言”。其实我倒认为,与其说爱默生发起了美国文学的独立运动,毋宁说他敏锐地捕捉到这种文化趋势,并及时地将之表达出来;但无论如何,自从 19世纪 30年代起,美国文学开始和英国文学分道扬镳,走上一条迥然相异的道路。
这种文化的独立运动在南北战争前夕结出了第一批丰硕的果实。《瓦尔登湖》出版之前,美国文学已经迎来它的爆发期,短短数年间涌现了好几部足以跻身世界文学殿堂的经典名著: 1850年是纳撒尼尔·霍桑的《红字》, 1851年是赫尔曼·梅尔维尔的《白鲸记》, 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