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心行:中国知识精英的那点心事儿Ⅰ> 第22章 陈子昂:玩炒作的成功之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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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陈子昂:玩炒作的成功之道(2)(2 / 3)

忧郁而死。我倒觉得这个说法比较合理。官场上的失败,无疑是陈子昂人生最大的隐痛,但他又无法改变这一切,如果《唐书》上记载属实,那再加上这一点,以陈子昂的性格,忧郁而死也不是不可能。陈子昂的生前好友卢藏用曾在《陈氏别传》中说:“子昂性至孝,哀号柴毁,气息不逮。属本县令段简贪暴残忍,闻其家有财,乃附会文法,将欲害之。子昂荒惧,使家人纳钱二十万,而简意未已,数舆曳就吏。子昂素羸疾,又哀毁,杖不能起。外迫苛政,自度气力恐不能全。”

但不管怎样,陈子昂的结局不好,是一个悲剧。陈子昂的一生差不多被忧伤和悲哀缠绕,他一生都看似得志,其实又不得志。他靠炒作一炮而红,又靠拍马屁入朝为官。陈子昂太浮躁了,对功名难以割舍,他没有李白的那种豁达,没有东方朔的圆通。所以,他注定在官场上败得很惨,注定望官哀伤。究其原因,还是他的书生意气所致,一方面他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另一方面他又想隐居,最终却在无奈的隐居中品尝着无以复加的精神痛苦。他的人生悲剧是历来徘徊在仕与隐之间的知识分子内心苦闷的典型表现。

这样看来,陈子昂在官场上似乎真的没什么作为。但是,在《唐书》中却有这样的记载,对陈子昂的形象有不一样的记载。

大致情况是说在武则天执政的时候,发生了一桩谋杀案,被谋杀的是御史大夫赵师韫。赵师韫是怎么死的呢?据说是死于一家驿站,凶手是同州下邽人徐元庆,当时徐的身份是该驿站里的工作人员。一个小小的驿站工作人员杀死了朝廷命官,而且这个官员的官职还不小。你想,这种新闻还不惊动朝野。

但是,问题出来了,徐元庆为什么要杀害朝廷要员呢?原来,徐元庆是为父报仇。赵师韫曾任下邽县尉,徐元庆的父亲因犯罪被赵师韫正法。后来,赵师韫升任京官。徐元庆为报杀父之仇,隐姓埋名于一家驿站,这是惟一可以接近赵师韫的。

可能也真的该这个赵师韫难逃一劫。赵师韫为公事出差来到了徐元庆所在的驿站,徐元庆抓住机会,干掉了赵师韫,报了杀父之仇。杀死赵师韫后,徐元庆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

按理说,杀人者偿命,这没什么好说的。但这个案件没有这么简单。主要是徐元庆杀了人后,并没有逃走,他选择的是自首。于是,在倡导以德治国的武则天一朝,朝廷是不是应该赦免徐元庆的罪行呢?这样一来,徐元庆杀人一案便有了很大的争执。当时普遍的观点是,徐元庆应该予以无罪释放。从这点来看,赵师韫可能也不是什么好官。

就在这个案件将以徐元庆无罪释放而结案的时候,陈子昂瞅准时机跳出来说话了。对此,在他的《复仇议》中,阐明了这样一个观点:“今傥义元庆之节,废国之刑,将为后图,政必多难;则元庆之罪,不可废也。何者?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雠,其乱谁救?故圣人作始,必图其终,非一朝一夕之故,所以全其政也。故曰信人之义,其政不行。且夫以私义而害公法,仁者不为;以公法而徇私节,王道不设。元庆之所以仁高振古,义伏当时,以其能忘生而及于德也。今若释元庆之罪以利其生,是夺其德而亏其义;非所谓杀身成仁,全死无生之节也。如臣等所见,谓宜正国之法,置之以刑,然后旌其闾墓,嘉其徽烈,可使天下直道而行。”

这段话表明了陈子昂在对待当时唐朝的“礼”与“法”的独特见解。他认为,只有判处死刑才能体现法律的严肃性。但是,法也要讲究人情,如何有机地做到这两点呢?陈子昂给出的解决办法是:

⑴按照唐朝律法处死徐元庆,以显示律法的公正无私。

⑵处死徐元庆后,对他的孝心加以表彰。

陈子昂的这个建议得到了朝廷的同意,这个案子就按陈子昂说的办。为此,陈子昂可是洋洋得意,甚至要求有必要将他的《复仇议》“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这可能是陈子昂为官时办得最漂亮的一件事了。然而,谁曾想到在几十年后,他的那篇自鸣得意之作《复仇议》被柳宗元否决了。

柳宗元为什么要否决《复仇议》呢?柳宗元认为陈子昂逻辑混乱,一派胡言。柳宗元分析说:徐元庆的父亲犯了法,当时被县尉赵师韫正法是罪有应得,做父亲的因为犯了法而被处死,做儿子的就因此去报仇,谋杀朝廷命官就是十恶不赦的大罪,判他死罪这是无可非议的,是律法所规定。反之,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是屈死的,那就说明赵师韫草菅人命,这样的坏蛋被徐元庆杀掉是他活该。那么,徐元庆的行为也就是为国除害。徐元庆就不应该被判死罪,而且还有功劳。徐元庆要么有罪,要么无罪,二者只能居其一。这绝对不能像陈子昂所说的既有罪又无罪。

简而言之,柳宗元认为陈子昂的分析看似滴水不漏,实则错漏百出,毫无逻辑可言。其本质是核心价值观念的多元论,陈子昂的建议不过是扰乱人心,让人无所依从。换句话说,陈子昂的价值理论跟“白马非马”是差不多的。

其实,仔细想来,柳宗元的分析是很到位的。为此,他还专门写了一篇《驳复仇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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