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我举一个例子加以说明。有一次,宋哲宗在听完程颐的讲课后,打算休息一会儿。我们都知道,当时宋哲宗不过就十多岁,就是一孩子。那孩子自然免不了贪玩,这也是孩子的个性。这不,师生二人在一亭子里喝茶,以作休息。宋哲宗就随手折下了一根柳枝来玩。你猜这个程颐怎么说,当然,表情肯定是一脸严肃,以老夫子的口吻加以训导,如今正是春暖花开,万物生长的季节,皇上切不可无端摧折生命,破坏天地之间的和气。宋哲宗是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熬到可以休息一会儿,却被程颐不知趣的教训了一番,气得不行。但又不能直接说程颐的不是,为了发泄不满,宋哲宗眉头一皱,将手上的柳枝狠狠的摔在了地上。宰相司马光听说这件事后,无不感慨的说,瞧瞧,这就是为什么皇上不愿意接近像他那样的读书人的原因。
程颐就是这样一个让人极度郁闷,不爽的人。那么,苏轼对他的看法又是如何呢?也是很不爽,根据苏轼的一篇名为《再乞郡札子》文章的记载,苏轼是直言不讳的表达对程颐的不满,“素疾程颐之奸,形于颜色”。什么意思呢?苏轼说他一向看不惯程颐的那种故作矫情,虚伪至极,故作姿态的模样。对于这样的人,可不需要花费什么思想去揣测,因为他都直接表现在语言和脸色上呢。想想,程颐要是听到这样的话,那还不把苏轼当做仇人一样。这不,因为司马光的嗝屁,在追悼会上发生的一件事,使得两人之间的矛盾激化了们更是的苏门与程门结下了不解之仇。
原来,司马光死后,他的丧事是由程颐来负责主持的。元祐元年的九月六日,即公元1086年,朝廷之前(即司马光死的那一天,元祐元年九月一日)在京城的南郊举行了祭祀天地,安放宋神宗灵位的活动。祭祀活动结束后,朝廷很多大臣都去司马光的相府吊唁,以表哀思。这个时候,不合时宜的程颐毛病又犯了,他竟然不允许在这个时候吊唁司马光。我靠!这还不激起曾受益于司马光的那些人的愤怒?大家可能也想不到,程颐反对大家在此时进行吊唁的原因,竟然是因为孔子说过的一句话,“子于是日哭,则不歌”。什么意思呢?孔子说这句话的愿意是说,在这一天为吊丧而哭泣,就不再唱歌了。当然,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参加了一些哀伤的活动,就不要再去参加一些令人高兴的活动了。这样就是对礼仪的大不敬,是一种亵渎。孔子这样说不过是为了对不幸者的真诚同情,没别的意思。但程颐却以此发挥,说你们这帮人一参加完朝廷的祭祀庆典活动,就跑来参加丧礼,一会儿嘻嘻哈哈的,一会儿哭哭啼啼的,实在是太不严肃了,这成何体统?你们还是明日再来。
这都什么理由?人有祸兮旦福,谁能预料下一刻有什么事发生。再说,人死也不是定好时间的,有很多突发性的事件。如果一天中有人结婚,有人死,按照程颐的说法,当天就不能去吊唁死者了?这是什么歪理嘛!因此,当场就有人反对程颐,说孔子是说过这句话,可孔子并没有说歌则不哭啊!这话反驳得相当给力,弄得程颐当场就尴尬不已,甚至脸都涨红了。也不管自己是什么身份,自己处在什么情况下,大声的争辩着。(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有相关记载,“子于是日哭则不歌,岂可贺赦才了,却往吊丧?坐客有难之曰:‘孔子言哭则不歌,即不言歌则不哭。今已贺赦了却往吊丧,于礼无害’)估计司马光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葬礼会吵得不可开交,叫他如何安息?这时的苏轼一看到这样滑稽混乱的场面,觉得非常可笑,就开口说了一句,“此乃鏖糟陂里叔孙通所制礼也”。(《续资治通鉴长编》)
大家可能对这句话不大理解。我们先说鏖糟陂是什么意思。这个鏖糟陂就是一个地名,不过,这可不是一个好地方。根据庄绰的《鸡肋编》的记载,“许昌至京师道中……有大泽弥望草莽,名好草陂。而夏秋积水沮如泥掉”。简单的来说,鏖糟陂就是位于东京汴梁西南15里的一处沼泽地(《吕希哲·吕氏杂记》载,“都城西南十五里,有地名鏖糟陂”),那里不但充斥着污泥烂草,而且还肮脏不堪。我们再看叔孙通,此人为西汉初期的儒家学者,曾协助汉高祖制订汉朝的宫廷礼仪,先后出任太常及太子太傅。简言之,大儒也。明白这两个词汇的意思后,我们再来看整句话就好理解了。苏轼说这个程颐就是一个从京城郊外肮脏污浊之地爬出来的“叔孙通”,他的所谓礼仪规矩都是他想当然自己制定的。换句话说,程颐是一个扯淡的家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不识大体,没有见过世面的伪专家。要说之前有人反驳程颐说“孔子言哭则不歌,即不言歌则不哭”,是一个相当给力的反驳,那苏轼说的这句话就是相当相当给力的嘲讽。根据《续资治通鉴长编》的记载在,苏轼在说完这句话后,“众皆大笑”。我们可以想象当时的程颐有何反应,肯定是怒不可恕,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个地钻下去。也正是因为程颐受了如此奇耻大辱,便引发了洛蜀党争,“其结怨之端盖自此始”。(《续资治通鉴长编》)。同理,也正是因为如此,苏轼后来遭受到程颐及其门生的陷害诬告。比如,程颐有一个叫朱光庭的门生,他是当时的谏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