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做这样的假设:假如A、B两个商家,它们的竞争只有彼此。如果它们都不打价格战,不进行降价促销,消费者别无选择,只有花高价来购买商品,因此,它们的各自收益均为1000元。如果B不实行促销活动而A实行,那么B的收益减少到600元,A的收益增加到1200元。如果B实行促销活动而A不实行,结果就会恰恰相反。如果A、B都实行促销活动,因为促销需要支出促销费用,他们的收益都降为800元。
由此看来,我们可以根据博弈论的理论来进行分析:A、B商家都想实现利益最大化。因此,无论双方采取什么样的策略,促销方式都是它们的惟一占优势的策略,否则的话,双方就会在竞争中受到惨重的损失。于是,最后便形成了A、B收益各为800元的占优策略均衡。虽然双方都会有损失,而收益1000元与收益800元之间200元的差额,实际上就是双方实行促销活动所付出的代价。所以,商家最忌讳的就是打价格战,打价格战对双方都不会有什么好处。这就是博弈论中所说的非合作性博弈“囚徒困境”在现实中最好的印证。若从消费者的角度讲却是好事一装,可以从商家的“战争”中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比两个商家串通一气,都不降价,从而使自己不得不花高价购买商品要好的多。
我们再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把消费者和商品看作是自变量和因变量,自变量是最初变动的量,因变量是由于自变量的变动而发生变动的量。也就是说商家额外出售的一件商品所能得到的收益的增量。商家在完全竞争条件下,边际收益等于价格,同时也会考虑到需求弹性的问题。商家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即垄断竞争,边际收益低于价格。利润最大化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所以,商家与商家之间不宜打价格之战。
为什么“买一送一”未必真的实惠?
曾经听过这么一则幽默小故事:王师傅打算购买一台冰箱。看见一家商店门口的广告上写着“冰箱买一送一”,心想这可太划算了,买一台送一台那不就是花一半的钱买了两台。于是就买了一台。可是商家送给他的却不是一台冰箱,而是一包冰箱除臭剂。过了几天,王师傅打算购买一台空调,又看见一家商店宣传“买一送一”,这次王师傅多长了个心眼,问老板:是不是买一个空调送一个空调啊?老板信誓旦旦地说,是。于是,王师傅就买了一个空调。正等着老板再送一个时,岂料老板向门外送货的三轮车夫一招手说:来,把这台空调给这位先生“送”到家!
以上虽只是一则小故事,但却真实地反映出,现如今我们生活中存在的一个四处泛滥却又令消费者无可奈何的现象:买一送一,引人深思。
商家抓住消费者爱占便宜的心里,从表面上看,“买一送一”是商家对顾客的让利,是再划算不过的。其实,这只是经营者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吸引消费者的一种非价格竞争方式。但是,由于这种营销手段的表达方式太过模糊,而消费者的逻辑思维方式也太过简单,从而使那些不法的经营者有机可乘,从中牟取利益。
如今“买一送一”的现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不是因为“买一送一”不好,而是因为“买一送一”作为一种市场营销方式,被不法经营者所利用之时,“买一送一”就不再是纯粹的让利给消费者了。综观市场,现今“买一送一”现象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买A送B”型
中国文化有五千年的历史,语言文字的用法博大精深:现在的商家就利用中国的文字以偏概全。从中获取利益。“A产品买一送一”,根据普通人对这句话的理解就是“买A送A”。但是消费者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就向幽默中的“买一台冰箱送一包除臭剂”情况一样。
2.“买A送货”型
这个类型的“买一送一”现象,主要问题存在于对“送”字的理解。在这类现象中,消费者对于“送”的理解是“赠送”,而经营者声称其本意是提供“运送”服务。两者有相当大的差别。这不能说不是在玩文字游戏,主要是看消费者的思想是否能看透这一层面的意思。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经营者对于字的解释看似很合理,其实不合法。消费者向经营者购买商品,两者之间进行交易成立买卖合同。两者都有权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有一方欺诈另一方的行为。因此,当对“买一送一”的“送”字产生分歧时,应从有利于消费者,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角度进行解释,即应解释为“赠送”。这样对于消费者才是公平的。
3.“买优送劣”型
这是市场上另一个常见的“买一送一”现象。“买优送劣”型的“买一送一”现象大多出现于中小型商品的销售中,尤其是食品一类商品,经营者将同一种类但质量却大相径庭的商品捆绑在一起销售。“劣”也就是说产品质量存在瑕疵,产品已过有效使用期或者产品换装等问题,但没有向消费者做出明确的说明。
其实这种“买优送劣”行为,实质上是一种侵害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