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交代工作的,所以跟他们没有共同语言也不知道怎么跟他们说才明白,那天去你们家看池雨打理的井井有条还是比较了解你的,我们的生活习惯比较类似,当然我没有你那么滥情而已,所以我想借用几天待管家回来在把她还给你。”冰圣觉得这个理由恰当合适,因为他说的是真的。
第一管家在北美确实是因为事情耽搁了,本来这边有一个长期的管家,可是因为家里临时有事在他回来当天赶回家里,现在真的没有合适的人选来替他打理生活,造成现在他的生活不能进入正轨。
第二他与杨臣的生活习惯大致很相像,都是要起床喝水,洗澡,喝牛奶,换洗床单被罩,然后锻炼身体,不吃海鲜。
第三就是冰圣真的不知道要与这些佣人怎么去交流,从小自闭的一个孩子,刚开始只有姐姐是他的开心果,后来有了杨臣,虽然长大加入了公司而且能力出众但是他并不能跟这些佣人去解释他的生活要怎么过,所以这让他很无语。
唯一的不同就是一个滥情,一个专情。一个滥情无数,没有对一个女人上心用心,用真感情。另一个就是用情至深至死不渝,如果爱上一个人那就是生命中的一切。
“嗯,那好吧,只借你三天,我想三天池雨会把你的下人教的很好,我相信你的佣人也会很快学会,而且你的管家也会很快回来的,我想你不用一个星期这么久吧?”好似猜中了冰圣的内心,但是没有道破,因为有些事情只要心知肚明就好没有必要说出来。因为他更不想让池雨离开他那么久,好似已经习惯了池雨的照顾。
也不知道他的心里现在是怎么了,每次池雨回家的时候他总是觉得生活中好像少了点什么,就好比我们照镜子一样,如果池雨不在他会不见镜子里的自己一样,也像是左手和右手都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但是突然间少了一只手这让他没有安全感。
杨臣也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男人,别看他平时外表冷漠,很酷的样子,其实那都是伪装自己的工具,如果要是能够让他有安全感那么他会像个小朋友一样蜷缩在你的怀里。
“你不是吧,就三天,你是不是舍不得了?”冰圣试探性的问他。
“没有,真的没有,只是我的生活平时都是池雨来打理的,你要是让她去那么久我怎么办,如果三天我还可以再别的女人身边度过,时间长了我也受不了啊,哈哈你说是吗?”杨臣在那边有点虚伪的解释。
冰圣想想感觉说的也没错,杨臣那个大色狼每晚必须有一个陪伴的主怎么会安心的去喜欢一个女人,那还不如杀了他,他如果不舒服了那么怎么会安心经营他的事业呢!暗自想着。
“好吧,三天就三天,那我现在就去接她,三天以后送回。”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感觉自己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在快乐的歌唱,是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也像是久旱的大地得到了滋润让他这个那么久因为爱情而伤透了的心得到重生。
放下电话,冰圣在镜子跟前照了又照,看了又看,西装的颜色是否合适,胡子是不是没有刮干净,裤子有没有不妥,鞋子有没有擦亮,就连头发都弄的一丝不苟,不敢随意张扬,本就帅气的脸因为细致的装扮而更加帅气阳光迷人了。
出了门开出他的限量版兰博基尼,阳光下简直是美毙了,帅呆了,好像是童话中走出来的一样。在开上这么一辆拉风的跑车,开到大街上回头率简直是太高了,无数少男少女看见他男的死的心都有了,女的那就是恨不得身边的蛤蟆王子变成那个想想中的白马王子,那才是真正的高富帅啊!
转弯过道因为兴奋快速行驶一个飘逸,唰的一声,就听后面“啊,啊,啊!”的尖叫生,女人都失声尖叫,哪里来的这么拉风的帅哥恨自己怎么没有坐在他的车上。听着习以为常的尖叫,看着这些花痴的女人,冰圣还是面无表情继续开车,因为他心里早已装不下喜欢那个女人的情怀了,如果他在短时间之后还见不到那个女人相信他的心会像起球一样爆炸。
来到杨臣的别墅已经接近晚上了,按了喇叭门口的警卫看见是冰家少爷的车自动放行,一路顺畅的到了别墅门口,刚好杨德出来看见了冰圣的车,先是诧异,因为要是找少爷的话大可不必来家里,那么只有一个原因,杨德在心里盘算着。
冰圣走下车,看见杨德。
“冰少爷好,我们少爷不在家,不知您来……”杨德表示疑问。
“我来是找池雨的,我已经跟你们少爷打好招呼了,借用三天。”也不多少就朝屋里走去。
这事情倒是真的稀奇,冰家少爷怎么会来他们家借佣人呢?少爷不是一向对这个池雨有着不一样的感觉的吗?怎么还能借给这个冰家少爷呢?何况少爷应该能看出来那天冰家少爷的表现,多半是看好了池雨。这其中的关系有点复杂了,杨德虽然是顶级职场达人,但是也知道什么事情该问什么事情不该问,如果问多了那么这恐怕对他没什么好处。
冰圣进入别墅后首先看见池雨在那里修剪那盆水仙花,本来圣洁无污的水仙在被这个圣洁的仙女修剪,阳光下这幅画面是那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