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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魂魄归位(1 / 3)

四几年的时候城市改造,旧址被推倒,所以到如今还是有不少人依稀记得它以前的样貌:那是一个很大的四合院,房屋至少不下于三十间,院子里长着很多高大的植物,一看就是许多年前栽种下的,除此之外,院子正中还有一个高高的戏台子,四四方方,全是红木做的,可惜这些如今已全部不见了。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左右,戏班子里出现了一个很有名的旦角,她就是‘花红’。这个花红是哪里人,为什么会突然红起来,这些细微的因素,如今已无法查证,只知道她这人不仅人长得水灵灵的很漂亮,最重要的是她有一副好嗓子,她的声音似乎很有穿透力,叫每个听过的人魂牵梦萦,连当时的许多达官贵人都不远千里专程过来听她唱曲,可谓红极一时!

可是有句话叫乐极生悲,当一个人到达巅峰后必然要走下坡路,花红就是这样,不知道什么原因,花红一觉睡醒后突然就发不出音来,连说话的声音也很沙哑。

花红的失声定然叫戏班子里所有的人都为之一振,大家纷纷找办法治疗,可是来来回回折腾了大半年,花红不仅不见好,反而连话都说不出来。

这唱戏的最重要的就是嗓子,嗓子一毁,纵然有天资般的容貌又能有几人记得,况且在那个年代,‘戏子’并不是一恶搞好听的名字,纵然大家可以吹捧,当没有多少人愿意将戏子娶回家,那是败坏门风的事情。

花红的失声令戏班子的生意日益下降,戏班子的人自然不愿再给她好脸色,从前好友一个个换了脸色,谁瞧见她都是一副嫌弃的表情,更有甚者当众侮辱她,说她既然没了嗓子,何不早点收拾东西滚蛋。

从巅峰到人人唾弃,恐怕那段时间的花红不会好过。

天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虽然这句话用在花红身上不太妥当,不过谁人的一生没有半点坎坷,就能平平安安到老的?

大概在花红不能正常说话的七八个月后,花红自觉没脸再呆在戏班子里,于是收拾细软离开,好在她平时节俭,倒是存了些家当,若是找个小村庄,平静度完下半辈子是无忧的。可是坏就坏在那个时候社会动荡不安,一个年轻又貌美的姑娘,孤身一人带着行李走在僻静的小路,不免引来好色之人的垂怜。

这人仅仅好色无所谓,可是若好色且又贪财,那才必定是大恶之人。

花红时运不济,方从人人嫌弃的戏班子脱离,却又被‘野狼’瞧上眼。在一条崎岖小路上,被一个大胡子男人强行拖到草丛里,欲要行周公之礼,纵然花红如何反抗,她娇小的身躯怎能是壮汉的对手,几下身上的衣服便被撕开,露出皮肤。

而此时,石老头打探出来的那个才生,就躲在不远处瞧着这一切。

话说这才生当时不过十三四岁,是孤儿,从小在戏班子里打杂,因为以前受过很多次花红的照顾,所以对花红有别样的情愫,那是不同于亲情又凌驾于爱情之上的感情。自从花红失声之后,才生常常跟着花红,不为别的,就好好的看着她,这次也一样。才生见花红收拾东西离开,他自然而然地跟上,却不想碰上这样事情。

大胡子男人一心只在猥琐花红身上,也没注意躲在暗处的才生,所以当才生抱着石头走近的时候他没有留意。

才生当时年龄不大,不过下手挺重的,两个拳头大小的石头重重砸在大胡子男人的头上,而且一砸就是四五下。想想也是,若是我们见着自己的女神被人猥琐,只怕比他下手还重些。

大胡子男人吃痛,哪里还有什么欲望,忙从花红身上下来,才生忙拉着花红逃走,因为跑得太急,连行李也忘了带走。

接下来两三个月里,才生和花红找了个破旧的茅草屋住下,花红像个小媳妇一样每天呆在‘家’里不出门,而才生则守护着花红,没钱他就去帮被人当小工、跑堂,甚至偷过,抢过,也被人揍过。

这几个月虽是幸苦的,但确实我这一辈子最幸福的时光!这句话是才生后来记在他笔记本上的,如今的我们只怕是无法体会那种苦中作乐。

时间瞬息万变,几个月后的一天,才生回到‘家’时没瞧见花红,他以为花红出门买东西去了,并没多计较,一直等到傍晚,才生依然不见花红的身影,这才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于是出门去找,然而花红仿若人间蒸发了一般,才生几乎将整个镇翻了个遍,也没瞧见花红。

时间一晃又是大半年之后,那时候的才生已然放弃了寻找花红,在一家小酒馆当跑堂的勉强度日。

有一天镇了突然来了个戏班子,没有人知道那个戏班子是从哪里来的,又是什么人,他们只在镇子的西村口搭了个临时的戏台子,就此开唱。说来也怪,每个听了他戏的人无不感叹那名旦角的唱功,犹如天籁之音,叫人听后久久无法忘怀。

这个临时的戏台子,甚至远远超过了之前在镇里独霸一方的戏班子,每日开唱之时,戏台边上总是站满了人。

这样的事,才生是不感兴趣的,直到有一天他站得远远看到了那名旦角的身影,就算时间过去了但半年,但他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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