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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就业与收入 (6)(3 / 3)

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不应当以为女性只能走出家庭,而不能在回到家庭从事家务劳动;也不应当以为女性回家从事家务就是受奴役,是倒退。

第二,由于家务劳动社会化和现代化程度低,一味强调女性走上社会,其结果不是解放而是加重女性的负担。由于交通不便、工作劳累等原因,许多女性在婚后特别是有了孩子后并不想工作。雇保姆从经济支出和住房安排等方面看并不容易,与其雇保姆不如让女性重返家庭。请一个保姆的费用相当于年轻母亲工资的80-100%工资。女性的工作、家务双重责任使她们陷于过度疲劳的状态,影响其料理家务的质量,使家庭不能美满,从而导致夫妻关系疏远,甚至离婚。

第三,由于母亲外出工作不在家,没有时间教育子女,从而妨碍了孩子性格的形成与情绪的稳定,甚至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在一些希望人口增加的国家,还有人抱怨女性就业降低了她们的生育意愿,影响了人口的增长。

第四,认为从生理特点和历史形成的社会分工看,女性做家务比男性更合适;男性从事社会劳动特别是那些野外作业和重体力工作比女性更合适。所以,“男主外,女主内”是优化组合。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低下,就业机会不足,社会上待业人口多,企业中隐性失业人口也较多。为使女性充分就业而让男性失业,不仅是对女性身体的损害,而且对男性劳动力造成浪费。与其让男人无事干,不如让女人回家庭去。因此,让女性回家不是出于对女性的歧视,而是对女性生理特征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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