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者在生存论上也强调这个问题,一个在儿童时代心灵就被深深伤害过的人,那些伤口几乎原封不动地暴露在他们的生命里,即使有幸痊愈,也会留下一条条深刻而清晰的疤痕,他整个一生都将被这些伤痕所捆绑,所桎梏,无法得到真正的释放和解脱。卡夫卡就是这样的典型例子,他的生活并不如意,生命在他看来在残酷无比的世上已经是伤痕累累,体无完肤,使他经常感到心有余悸,最明显的表现方式就是恐惧、强烈的负罪感和生命能量的严重欠缺,他生命的门窗被死死关闭。
而卡夫卡却将这些结果看成是原罪的影响。
在《他》中,他说道:
“原罪,人所犯的那个古老的过失,存在于人所发出的并且不放弃的那个谴责中:他受到了过失的伤害,他遭到了原罪的祸害。”
那么,什么是原罪呢?尽管阅读卡夫卡及其他西方文学家思想家的作品的读者,已经对这个概念有了一定的认识,但为了搞明白卡夫卡心中的原罪意识,有必要在这儿简单阐述一下原罪。
首先要说明的是,几乎所有的资料都强调,原罪(Original sin)一词最早出现的时候,与基督教密切相关,它主要是指人类与生俱来的“罪孽”。《圣经》上说:人有两种罪——原罪与本罪,原罪就是始祖犯罪所遗留的罪性与恶根,本罪则是每个个体在今生所犯下的罪孽。这种强调始祖所犯罪孽乃恶之根本性罪恶的原罪的理念,就成了基督教重要的基础教义,体现出基督教徒探询生命本源和罪孽本源的精神。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还得先看看基督教的传说,而世人耳熟能详的基督教的传说中关于“原罪”的说法,就是“原罪”是由他们的始祖亚当传下来的。也就是说,从亚当以后,人一出生就带有“原罪”。但《圣经》并没有给“原罪”以明确的定义,据称这个概念最初是由公元2世纪的古罗马神学家图尔德良提出的,然后被圣·奥古斯丁加以系统的阐释,人们才慢慢熟悉并接受了这个概念,并从各自的立场和对基督教的理解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思索,然后渗透到各个领域,让很多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将其看成是造成社会性绝望和个人痛苦的最直接来源。因此,“原罪”就被认为是人在具体的行为方式上和精神上所犯罪孽的根源,由此衍生了各种各样的罪恶。于是,芸芸众生滑了越来越深的罪恶的渊薮,忧郁,伤感,恐惧,无所适从,灰心丧气,乃至绝望,最终走向自我毁灭。
但耶稣是无罪的!任何一个基督教徒都知道,耶酥是从其父神那里得到了比最初的创造还更加完美的生命形式,这生命完全是出自于神,而不是人!既然是神,他就是强有力的,永恒的,没有什么能够战胜和毁灭他!作为神,他的生命没有终结,是不死的。我看到很多文献资料上都这么写道,主耶稣是通过童女马利亚怀孕,取了人的样式而成为神的。人形,仅仅是指其外在的形体,他的生命质地是神的(也就是代表其生命的“来源”是他伟大的父神),强大无比是他最耀眼的标志。因此,他的人性是美好的,即使美好,也完全被他更为强大而美妙的神性所掌握,而他的神性最明显的特点就拥有对宇宙中一切绝对的统治权,也就是说,他代表了一切美好的东西,没有肮脏,丑陋,虚假,腐朽,因此他永远不会犯罪,有罪的是亚当和他之后的众生。
另据《创世纪》记载,亚当、夏娃被造出来之后,住在伊甸园,两人过着无忧无虑的幸福的生活。伊甸园里栽种着各种各样的树,树上结满了累累果实,但上帝却告诫他们,他们可以随便摘下树上的果实来吃,惟独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他们不能吃,倘若吃了,必定当即就会死去。这善恶树上的果子就是著名的“禁果”。但那个将自己隐身于蛇形的魔鬼却极力引诱亚当和夏娃不必听从上帝的意志,劝他想吃就吃,禁果没什么大不了的,还说他们吃了之后,不一定就会死定死,反而在他们吃掉禁果的那天,眼睛就明亮了,而且还能像万能的上帝那样能分辨善恶了。最初经不住魔鬼引诱的是夏娃,她首先吃了禁果,然后又让亚当吃了一个。果然,魔鬼所说的话变成了现实,偷吃了禁果的亚当和夏娃眼睛明亮了,而且能知羞耻,分辨善恶,成了两个能思索问题的人了。自然,最后的结局人们都知道了。因此,亚当、夏娃偷吃“禁果”,虽然是由魔鬼的引诱而致,但其行为显然是对上帝的背叛,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孽,这种弥天大罪通过已经变成人的他们传给了子子孙孙,演绎成整个人间都在犯罪的无可更改的事实,因而两人对上帝意志的叛逆就是一切人间罪孽的根源。从这个层面和角度来看,我们也得到了“原罪”的根本意义。基督教教义、神学理论中,“原罪”成为最基本的概念,在这些教义中,我们进一步意识到,“原罪”是永远存在的,不可否定的,也不可能自我抹去的,因此就需要一个救世主来拯救苍生,唯有如此,苍生才可得到救赎。基督教正是基于此,才在世上大行其道的。
因此,卡夫卡提到的“人所犯的那个古来的过失”,大概就是原罪的最本质的涵盖了。在他的《箴言》中,他还大量对原罪进行了他卡夫卡式的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