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还意味着正确对待公婆的过错。当公婆有不当行为时,媳妇应以“谏”的方式加以劝阻,并且要求态度诚恳,掌握分寸。“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阊,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比如有一家人,经济状况不太好,估计一辈子也没吃过肉。有一天,邻居家的鸡子到他们家串门,竟被婆婆逮住给杀了。鸡肉炖好了,这媳妇不但不动筷子,反而对着鸡肉掉起泪来。婆婆有点不太明白,问她:一辈子就吃这一次鸡肉,也犯不着这么激动吧?媳妇回答说,我不是激动,而是伤心。这都是我做媳妇的不好,挣钱不多,让你老人家连肉都吃不上,竞做出了这样下作的事。婆婆听了,才知道媳妇的意思,人家是想劝又不敢直劝,只好绕着圈子说话,不说婆婆的错,倒说自己的不是。看起来这个婆婆不像姜母,本质上是纯朴的。知道媳妇的意思后,一生气就把鸡肉给扔了,这件事也算结了。至于婆婆是生气把肉扔了,还是赌气把肉扔了,这就不好说了。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媳妇不好当。就这一件事,媳妇就先后为丈夫和婆婆承担了过错:婆婆偷鸡也怨她,家里穷也是她的错。其实,婆婆爱偷不偷,与媳妇何干?至于家里穷不穷,跟媳妇也没多大关系,只能说这家的男人不争气。但媳妇却不能这样说,夫为天,妻为地嘛!只好把过错揽到自己头上。也可能是这家的媳妇长得不错,有一次一个强盗跑到他们家,先把婆婆捺住了,然后威胁这个媳妇:要么你从了我,要么我杀了你婆婆,你看着办吧。这媳妇心想,你这哪里是让我做选择题啊,简直是要我的命啊。我从了你,就是不贞,对不起丈夫;不从你吧,婆婆因我而死,对不起婆婆,就是不孝。这媳妇不禁长叹一声,举刀刎颈而死。强盗一看媳妇死了,没了讨价还价的对象,再杀老太太也没什么意思,也就将老太太放了,自己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在这里,媳妇为了婆婆和丈夫,牺牲了自己。实际上,她只有牺牲自己,才能妥善地解决这个两难问题。这也反映出,圣人在制礼作乐时,媳妇讲了“礼”,可就“乐”不起来,命中注定要做牺牲品。
孝顺还意味着牺牲生命维持婆婆的权威。据《明史》记载,有一位叫王妙凤的姑娘,是吴县人。她嫁给吴奎后,丈夫到外地经商。王妙凤的婆婆好淫,找了个姘头,没事偷着乐。后来看儿媳独守闺房,左右也是闲着,何不拉她下水?于是婆婆就与姘头在家中饮酒,让王妙风侍候。姘头喝到高兴处,忍不住就去摸人家妙凤的玉臂。王妙凤心想,婆婆在前,让人家摸了自己的玉体,以后还有何面目见人?于是拔刀将自己的胳膊砍下。王妙凤的父母知道后,非常气愤,要到官府起诉她的婆婆。王妙凤反而劝阻,说:“死就死了,当今世界,哪有媳妇起诉婆婆的道理?”过了十来天,王妙凤就死了。
平心而论,王妙凤的婆婆也没多大过错,她也没成心要媳妇的命。王妙风死则死矣,毕竟在“贞”与“顺”方面都做得不错:不从姘头,这是对丈夫“贞”;不起诉婆婆,这是对婆婆“顺”,在当时来说,这叫死有所值。可是,也正因为媳妇对婆婆过于退让,婆婆的气焰更加嚣张。嘉靖年间,嘉定有一位姓张的姑娘,嫁给汪客之子为妻。她的婆婆更风流,差不多的男人都成了床上客。汪婆婆为了方便行淫,还将儿子送到了县城当衙役。没了儿子碍眼碍脚,汪婆婆更加放纵了,整天同街上的二流子在家中饮酒取乐。有一天,大家喝得兴起,干脆将张氏叫了进来,一块喝酒。张氏不从,有一个叫胡岩的恶少竟公然强奸。张氏大呼救命。胡岩觉得很没面子,当然也生气,只好继续喝酒。张氏认为自己受了辱,没法再活了,一头撞到地上,就剩了一口气。第二天早上,胡岩与婆婆发现事情不妙,担心事泄,于是将张氏绑在床腿上,日夜守候。第三天,这些人继续饮酒,边饮边折磨张氏,有的用槌,有的用斧,逮住哪儿打哪儿。张氏痛苦不堪,叫嚷道:你们干脆把我杀了算了!这伙小流氓心想,一不做,二不休,杀就杀。有的刺她的头,有的刺她的胸,还有的朝她阴部戳,简直比日本人还残忍,很快将张氏弄死了。
这样看来,媳妇一味退让反而害了自己,又害了别人,婆媳地位悬殊越来越大,婆婆越来越嚣张。于是,有些媳妇开始反思。有这样一首山歌:
“蔷薇花.月月开,婆骂新妇死奴才。好吃好喝临不着,要打要骂不时来。我不是前门跑进来,不是后门溜进来,你自央媒讨我来,四人抬顶花花轿,掮旗打伞放大炮,大哥抱上轿,小哥送过城隍庙。今日待我多淡薄,当时迎娶极热闹。”
不过,唱归唱,这种婆尊媳卑的局面,并不是唱几首歌就能改变的。何况唱这首歌的主人公,咋看咋像一个山姑,受了气后找个没人的地方发泄发泄。指望她们扭转婆媳的不正常关系,门都没有。
§§§第三节离婚
按照儒家传统教义,夫妇结婚,应该是“一与之齐,终身不改”,但实际上这很难做到,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夫妻关系总有维持不下去的时候,离婚有时候也是不得已的选择。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