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诺守信在后来的侠客中得到了较好的继承。唐代李冗在《独异志》中记载了大历中万年尉侯彝的事迹,非常典型地反映了侠者“重诺守信”的精神风范。唐朝大历年间,京郊万年县负责治安的县尉侯彝为人崇尚侠义,曾经藏匿过敢于与朝廷作对的人。监察御史审问他,他虽然无言以对,但就是不说将那人藏在哪里。御史威胁他说:“贼人是不是藏在你的右膝盖下面?”侯彝一听,便揭下台阶上一块砖,自己
将右膝盖砸碎,翻开皮肉对御史说:“贼人在哪里?”监察御史又说:“在左膝盖下面。”他又砸开左膝翻开皮肉让御史检查。御史见他如此,便用鏊子盛满了烧得通红的火炭,放在他的肚子上。肚子上立时烟火蒸腾,两边的人见了,一个个都捂上眼睛,不忍心看下去。侯彝却愤怒地呼喊说:“为什么不多加炭?”监察御史也感到惊奇,便上奏了皇帝。唐代宗立即召见侯彝,说:“你为什么要为贼人保密呢?竟然甘心自己忍受这样的痛苦!”侯彝回答说:“贼人确实是我藏匿的,但已经答应了人家,到死你们也找不到他。”朝廷也没有办法,于是便将他调离京郊,贬为端州高要县县尉。
侯彝可谓豪侠尚义之士,受尽酷刑也不肯说出“国贼”是谁,因为他自己“已然诺其人”,纵死也不吐露。他的这种坚守“重诺守信”精神的行为不一定正确,但反映了当时武侠精神中“重诺守信”精神的传承不衰。这种侠义精神甚至在一些凶残暴烈者当中也存有很深的影响,成为影响他们群体心态的重要内涵。
重义轻利,慷慨好施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中国很早就有了义利之辨的思想,重义轻利历来就被视为一种美德。同样,这种思想和价值观也体现在历代的侠客身上。就“侠”的本意来说,本身就有“轻财”的意思。《说文解字》将“侠”解释为“辅”,即关中方言所谓“轻财者”。侠客在面对义与利的选择时,都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以完善自己的侠义品格。
西汉初年的大侠朱家就是这种侠义精神的先驱。他“振人不赡,先从贫贱始”,“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为了帮助他人,他自己过着清苦甚至贫困的生活,到了“家无余财,衣不完采,食不重味,乘不过三牛的地步。”虽然生活清贫,但他的身边仍然聚集了大量的豪杰,常常救助他人于危难之中,并且从来不图回报,甚至不希望别人知道,所谓“诸所尝施,唯恐见之”。这是他侠义精神的最可贵之处,也是他深得人心的关键。朱家做的最著名的一件事就是在西汉初年收留项羽旧将季布。当时汉高祖刘邦悬赏千金拘捕季布,季布为了躲避官府的追捕,化装卖身为奴隶。朱家认出季布后,不是去报官领赏,出卖季布,而是假装不知道季布的真实身份,把他买下,收留在自己家中,并“善待之”。最后,他委托汝阴侯夏侯婴说服刘邦赦免了季布。季布后来得到刘邦的任用,担任河东太守,此时的朱家却躲避起来,终身不见季布。这种解救他人困苦,重义轻财的行为使得朱家声名大振。
与重义轻利相关的是,侠客往往好义施财,行事慷慨大方,给生活窘困者直接给予钱财,帮人渡过难关。据《后汉书·赵典传附兄子赵温传》记载:成都的侠义之士赵温,在灾荒之年百姓大饥的时候,把家里的粮食分发下去,赈济饥民,救活了一万多人的生命。《新唐书·郭元振传》记载:唐代侠士郭元振是一位轻财好施的侠士,出手不凡,十六岁时曾有一慷慨助人之举,令世人钦佩。当时他与薛稷、赵彦昭同为太学生,有一次家里给了他四十万钱,正好碰上一个身穿丧服的人在门口磕头。那人说:“家里的长辈已经五世没有钱去安葬他们了,希望能获得帮助来办丧事。”元振二话不说,把所有的钱全部给了那人,一点也没有吝啬的样子。薛稷等人见到后非常惊讶,然而又很佩服他。
乐善好施的侠义精神同样在后代得到了很好的传承。明代冯梦龙在《醒世恒言》中的《李公穷邸遇侠客》篇描写了一位义薄云天的无名大侠。唐代天宝年间李勉救了一强盗囚徒,并为此被罢官。后被他救出的强盗囚徒当了县令,反而恩将仇报,夫妻合伙谋害李,收买侠客去行剌。待这位侠客获悉实情后,没有去刺杀李,倒杀了强盗县令夫妇,李勉被复职并升官。这是一个我们不知道具体姓名,但值得高度肯定的一个极其鲜明的重义轻利和济人不图报的侠客形象。
疏财好义,救人危难,这是侠客立足江湖的根本之一。《水浒全传》中的侠义人物的行动最高纲领是“替天行道”,其具体的行为便包括“仗义疏财”。晁盖、宋江等人之所以能担当梁山侠义们的首领,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具有济人贫苦,周人之急的乐善好施的侠义品质。小说第十四回说晁盖:“是本县本乡富户,平生仗义疏财,专爱结识天下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不论好歹,便留在庄上住。若要去时,又将银两赍助他起身。”第十八回说宋江“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上馆谷,终日追陪,并不厌倦。”因此获得了“及时雨”的江湖美名,把他比作天上下的及时雨一样,能救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