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的重要原因。对此,历代文人的相关诗作也有反映。如何逊《拟轻薄篇》说:“城东美少年,重身轻万亿。柘弹随珠丸,白马黄金饰”,徐悱《白马篇》所谓“少年本上郡,邀游入露寒。剑琢荆山玉,弹把随珠瓦”,弹丸这类器具突出了和加重了汉代游侠的身份特征。
侠者带铃的习俗见于汉末三国时。据《三国志·吴书·甘宁传》注引《吴书》的记载:吴国的甘宁为游侠,不仅铺张声华,穷极奢靡。他走陆路时则乘车骑马,走水路时则轻舟相连;连他的侍从也锦绣艳丽。他所走过的道路非常光洁,在水路上停泊舟楫时,常常以丝织的布匹来稳固船只,离开时便割断布匹,丝毫不为可惜。他还好结交间里少年,结伙为伴,挟持弓箭,穿着羽毛装饰的衣服,佩戴铃铛。周围的人一听到铃响,便知道是甘宁来了。他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在自异其形,以此收到张扬威势、震慑人心的效果。
两晋南北朝以下,游侠的衣饰佩戴多尚鲜丽。如唐时侠少“或危帽散衣,击大球,户官道,车马不敢前”(《新唐书·李绅传》)。李白《少年行》所谓“少年游侠好经过,浑身装束皆绮罗”,贯休同题诗所谓“锦衣鲜华手擎鹘,闲行气貌多轻忽”,是当时真实情况的形象反映。与此同时,一种争尚怪异的倾向开始出现。《新唐书·武元衡传》载:宪宗时,李师道任用游侠作刺客行刺武元衡,事发后京师的人们非常害怕,在城门口派兵严加盘查,凡是相貌奇伟,穿着怪异的人,而且是燕、赵一带口音的人,都要仔细盘问,验明身份才予放行。可知当日游侠衣饰已与常人不同。 在唐代,“侠少”中还盛行纹身的习俗。段成式《酉阳杂俎》中《黥》记载,京畿高陵县捉住一位宋元素,他全身共镂71处,左臂刺言:“昔日已前家未贫,苦将钱物结交亲。如今失路寻知己,行尽关山无一人”;右臂则“刺葫芦,上出人首,如傀儡戏郭公者,县吏不解,问之,言葫芦精也。”又,蜀市人赵高好斗,常入狱,背上“镂毗沙门天王,吏欲杖背,见之辄止,恃此转为坊市患害”。唐代恶少通过纹身来夸耀自己的勇武,彰显自己的个性。
宋元以降,随着专制集权统治的加强,游侠社会地位降低,社会影响日益减少,大多沦落民间,乃或为盗为寇,较之以前在衣饰方面似不再刻意讲究,从现在可以见到的材料看,未有特别的记载。
游侠的资财来源
历史上的游侠是如何获得资财以维持生活的呢?在获利谋生方面,他们有什么特殊的手段呢?
我们知道,游侠并非一独立的社会集团,他们来自社会不同的阶层,既有卿相之侠,也有豪暴之侠,乃或豪强、官僚兼而为游侠。这些人或有食邑俸禄,或有田产收入,其财资来源都不成问题。有的游侠虽不治生产,不事常业,但因声名在外,权贵富豪乐与之游,也可顷致千金,无生计之虞。如汉大侠郭解、楼护即如此。前者迁徙茂陵的时候,诸公送者赠送千万钱;后者母死,送葬者致车也多达二三千辆。甚至一些称不上著名侠魁的人,有时也可不费吹灰之力,获得稳定的生活。据《魏书·薛安都》记载,南朝时游侠薛安都喜欢结交轻侠,他的兄弟们非常担忧,安都于是要求孤身离开家里,身上不带一文钱,他的弟兄们答应了他。安都居住在一家马厩之中,远近的游侠们听到后争相前来,馈送钱物,没多久,赠送的牛马衣物便堆满了庭院。又据《隋书·沈光传》云:隋时游侠沈光不拘小节,家里非常贫困,他的父兄都靠租书为生,只有沈光游手好闲,不事产业。他每天结交轻侠,京师里的恶少年都来归附他,送给他不少钱财,得以赡养父母家庭,经常能得到甘食美服,从来没有困窘过。但是,大多数活动在乡曲闾巷的布衣匹夫之侠,既不愿意老死乡间,躬耕垄亩,过一般人自食其力的平淡生活,又没有上述权贵的馈赠或同道资助,他们赖以维生的手段就不免越出正道,其方式较之常人也就有了许多不同的地方。具体来说,大低有剽掠、椎埋、掠卖、劫质、盗铸、私煮、发冢等手段。
攻劫日剽,强夺日掠,因此所谓剽掠,即指以强力劫取他人钱财。又,古称盗劫人财为贼,剽掠过往者为寇,可见这剽掠一事较之盗劫,更具有以强力挟持的色彩。然而自两汉以来,几乎历代游侠都干过此事。如郭解在末发迹前,就曾作奸剽攻。一些豪暴之侠更是纵使门下宾客、家奴,公行此事。如前面所述,汉代长安剽掠成风,往往可见到被害者死伤于路上。在治安状况相对较好的首都尚且如此,其他地方可想而知。由魏晋南北朝而及元明,此风不坠。如果说东晋祖逖手下一批游侠,当饥荒之年,劫掠富室,尚不能称之为害民间,那么像南朝末时的王僧达,纠合闻里轻险少年公行剽掠,就不仅以富室为限了。有些游侠更等而下之,干脆入山下海,躬为盗贼,如明高捷日与群盗剽掠行旅,已无侠行可言。
椎埋,指将死人椎杀,然后埋葬了事,有时也泛指将人杀死后埋掉。如汉代王温舒好任侠,少时就曾椎埋为奸。杀人埋尸,或为恩仇,但也包括为财物,故又有“椎剽”一词,即杀人劫货。如唐肃宗时新安豪侠沈千载,就曾交结椎剽之党公行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