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书”之一,而且也改变了世界文明的进程。
1970年,欧美国家开展了第一个“地球日”活动,1971年“国际绿色和平组织”成立,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世界上133个国家的1300多名代表出席,共同探讨保护全球环境战略,会后发表了《人类环境宣言》,宣告了人类对环境的传统观念的终结,达成了共识:人类“只有一个地球”,人类与环境是不可分割的“共同体”。同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成立,27届联合国大会把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
从20世纪70年代起,西方各国便陆续制定了各种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局部的生态环境,但对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对地球“生物链”的破坏等问题并未根本解决,全球性的生态恶化仍在继续发展。于是,环境保护者、哲学家、生态学家们便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思考,将环境运动推向了更加成熟的阶段,逐步从具体的环境保护,发展到研究和解决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环境问题不再孤立,而是与政治、经济、社会、伦理等因素相联系。
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一些新的理论和新的观点开始出现。
挪威著名哲学家阿恩·纳斯创立的“深生态学”便是其中之一。有人认为“它是当代西方环境主义思潮中最具革命性和挑战性的生态哲学”。
深生态学继承和发展了生物中心论、生态中心论的一些重要思想,又借鉴现代人类中心论一些看法,成为独树一帜的环境伦理思想。主要观点是:任何有机体(包括人)都是生物圈网络中间的一个点,没有万物之间的联系,有机体便不能生存;生物圈的任何生命形式,生存与发展的权利平等;鼓励生活、经济和文化的多样性,自己“生活并让他人生活”是比“要么你活,要么我活”更重要、更合理的生态学原则;自然界的多样性都具有自身的内在价值,这种价值并不以人类的需要与否为转移等等。
从这些观点出发,深生态学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命物种权利平等。认为人类面对的生态危机,本质上是文化危机,其根源在于旧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乃至不合理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机制。要遏止生态危机的发展,就必须建立保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和社会机制。而且,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并不仅仅为了发达国家的利益,而是要维护地球上所有国家、群体、物种和整个生物圈的利益。
深生态学的观点,迅速在世界上引起了回应,特别在美国更引发了新的哲学思潮,甚至导致了绿党的成立。
除了深生态学外,20世纪80年代,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也逐渐形成。
1983年11月,联合国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ECD),秘书长任命挪威前首相布伦特兰夫人为委员会主席,成员22人,负责制定“全球革新议程”。经过四年的研究和论证,1987年WECD交出了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development)的概念和模式。
“可持续发展”一词第一次在国际文件中出现是1980年的《世界自然保护大纲》,这个大纲是由国际自然保护同盟制定的。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可持续发展”指的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既能满足本地区,又不损害其他地区的发展,是一个涉及社会、经济、文化、技术和自然环境各个方面的综合的、动态的概念,“从广义来说,可持续发展战略旨在促进人类之间以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我们共同的未来》中包含了两个重要内容,一个是对当前人类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评价,对传统发展方式进行了反思和否定,并明确提出要变革人类长久沿袭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另一个则是对规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提出理性设计,包括维持全面的生活质量;维持对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最大限度地避免对环境的损害等。
“可持续发展”理论提出后,得到了全世界不同国情(不同发展水平、不同文化背景)国家的普遍认同,并认为它是环境伦理学的一次变革和飞跃。
为了继续推广“可持续发展”观念,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参加会议的有183个国家代表团、17个联合国机构、33个政府组织的代表、102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又称《地球宪章》)和《21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文件,签定了《生物多样性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森林公约》等,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总方向,强调了环境伦理的公平性原则,包括全世界当代人之间的公平性、代际之间的公平性、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公平性。
里约地球首脑会议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是继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和1987年《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之后,又一个里程碑式的环境会议。它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