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将他抱得更紧了,仰面吻过去,吻在他胸口,双手将他缠绕,揽住他的脖子。他喝了酒,洗过澡仍有淡淡酒香,如是引人入胜,恐怕也只有慕昶峰能令她这样痴迷和疯狂,他看着她渐渐发笑,说她是飞蛾扑火。
她只吃吃地跟着笑,直到将身下这火苗彻底点燃。
“昶峰,我不想离开你。”
慕昶峰怔了几秒,一个翻身,便反客为主,与她换了位置。
他低沉的嗓音似乎在笑她:“想走,也要有这本事才行。”
她低低的发出呢喃声,很努力地吻着他,心想就让白天永远不会来吧,一直黑夜,一直缠绵,或者给他们一个孩子……她那么傻,真的想要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
中学时候看台湾作家张晓风的散文,她说,爱一个人就不免想与他生一窝孩子。那时候她还不甚理解,但在那一刻,她方明白那种祈愿。
无关其他,纯粹是因为爱。
只是她没想到,他会安排管家每天在她的饮用水里融进避孕药。
他竟从不曾想让她怀上他的孩子。
想起岑佩如曾对她说过的话,这一切串联起来就像是一场笑话。她自以为是,她自作多情,明眼人都知道,以她的姿色和能力,换成别的男人也该百般觊觎才是,然对方是慕昶峰啊,他宠她爱他,可人人都说他不会娶她——他的妻子不必是全能女秘,但一定要出身豪门世家,才配得上“慕太太”这个位子。
她不是,她有的只是努力,学习和改变。
从在港大第一次见到他,慕昶峰这个名字就烙在了她生命里,他说“香港经济的未来,就靠你们了”,所以她由法转商,攻读经济学;他说“路是自己走出来的,凡事专注到位才能成功”,所以她日日泡在图书馆,力求做到专注不懈;他着手开拓九龙行的内地地产市场,她的当季论文便是“香港地产商投资内地市场风险分析”;甚至九龙行发行了几次票据,几只基金,她全都一清二楚——为什么后来去了慕氏啊,她想,哪怕与这个学生时代的偶像接近那么一点点,也是好的。
真是骄傲,勇敢又傻气,但她从不曾后悔过。
她知道,所谓“偶像”,指引着她前进的方向,是明灯,却也叫她盲目,太过沉溺其中。
这是所有女人都爱犯的错,因为太年轻,她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