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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喋血鹿殇,觊觎者。运气再一次爆棚。(求订阅,求月票)(3 / 4)

黑云远去。

帕维尔那极具穿透力的大嗓门在林中炸响:“阿丽娜!尤利娅!小程!我们来了!”

十来个人,十来条枪,二十条雪橇犬,援军来了!

人虽然不多,但是声势却搞得极为浩大,给人一种千军万马的感觉。

程砚之、阿丽娜和尤利娅顿时松了一口气。

野兽们最后的勇气彻底瓦解。

伴随着几声不甘的呜咽,剩下的几头狼和隐藏的一些食肉动物,彻底隐入密林深处,只留下雪地上几滩新染的血。

酋长大叔乌鲁坎连雪板都顾不上卸,几步就冲到驼鹿尸体前。

看着眼前这头如山丘般倒下的巨兽,他张大了嘴巴,倒抽了一口凉气,厚实的手掌“砰”地一下重重拍在冰冷粗糙的鹿皮上:“萨满神庇佑!好大的家伙!这怕不是驼鹿王!比上次帕维尔猎那头还要强壮一些,要重个一两百公斤!”

其他人也都纷纷上前来,抚摸这头庞然大物。

尤其是,只有三个枪口,其中一枪还打在眼睛上,整张皮子的完整性,要远远强于上次部落狩猎的那一头。

不难想象,光是这张完整的驼鹿皮,就能卖不少钱。绝对比上次那张贵!上次那种,弹孔太多了。

大家惊叹程砚之的枪法,充满了震撼。

尤其是,尤利娅叽叽喳喳跟大家讲述了程砚之如何英雄,隔着八百米开外,三枪毙敌!

一枪眼睛,一枪脖子,一枪胸口!用的还是莫辛纳甘!

之前,大家对程砚之买这杆莫辛纳甘1944还颇有些不以为然,觉得老古董能顶什么用,结果,居然创造了如此辉煌的战绩。

要知道,这可是一杆苏联时代的,足足封存了七八十年的老枪,没想到,配上八倍镜,如此威风!

当然,再好的枪也要人来使用。关键还是射手。射手不行,再好的枪也发挥不出应有的威力。

程砚之这绝对属于超常发挥了。

“隔着八百米,那就是说,即便射不中,也不会受到驼鹿的攻击。相当安全。”

八百米,就算驼鹿发疯冲过来,程砚之他们也早就不知道开了多少枪了。驼鹿体型这么大,如果抛开要害不谈,随便射都能射中。

“厉害,厉害!”

“小程哥,你这是雪原之神附体了吧?”

大家纷纷夸赞,程砚之谦虚几句,说道:“主要是这个倍镜好。嗯,中国制造。”

顺便给祖国的制造业打了波广告。

大家都非常高兴,酋长大叔大手一挥:“大家都别愣着了,赶紧拍照,拍完之后我们把驼鹿初步分解一下,搬上雪橇,然后回家!”

之所以要初步分解,是因为这头驼鹿太大了,整个搬上雪橇一来搬不动,二来林子里有树木,体积太大不好行走。

分解之后就方便许多。

于是,大家就纷纷上前拍照,与这头巨大的猎物合影留念。

尤利娅的运动相机,还有三人的新款手机,这时候就派上了用场。

而程砚之、阿丽娜和尤利娅三人也一起坐在驼鹿的那对巨大的鹿角之间,拍了张合影,还将新款手机递给帕维尔,让其帮忙录制了一个小视频,作为素材。

帕维尔早就听说,程砚之给自己的两个亲妹妹买高端手机了,这时候见了,果然如此。暗暗咋舌,这未来妹夫对自己妹妹可真大方。

随后,众人齐心协力,一起给这头巨大的驼鹿剥皮,将皮子给非常完整地剥了下来,卷好,躯体也分解。

老格利高里指导大家,虽然雅库特刀小,可是,有老师傅指点,如同庖丁解牛,一些关节处,轻轻松松就卸开了,完全不用斧头砍骨头的。

驼鹿肉、巨大的鹿角、各部位的骨头,还有下水,都一一摆放在粗大的雪橇上,用绳索捆绑结实,随后,雪橇犬和大家一起拉动这沉重的“小山”踏上归途。

当然了,还有那几头死掉的雪狼、猞猁,也都不会放过。都是猎物啊,一起带回去。

回到部落,再一次,几乎所有的族人都出来围观了。

毕竟这么大的驼鹿,是难得的盛事。

程砚之也没有白让大家忙活,将驼鹿肉每家每户都分了一些,帮忙前去支援的给的更多一些。

鹿血也切割,用斧子砸碎,每家每户分了一些。

鹿血也是好东西,对人的身体有许多益处。

中医里面,一般说梅花鹿或马鹿,那是因为在古代,中国区域内,以梅花鹿和马鹿常见。驼鹿虽然有,但基本上在西域,而很多朝代,西域并没有被真正掌控。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喝鹿血的。反正,喝了感觉不舒服的,就不要喝。尤其是小孩和孕妇,严格禁忌。

雪原上的人们,虽然不懂中医,但这种浅显的道理,或者说经验,是不缺的。

骨架什么也都分出去了。

饶是如此,最后,属于程砚之的那份仍堆成了小山:上好驼鹿肉足有四百多公斤!凝固的驼鹿血也有三十多公斤!

除了驼鹿肉,还有之前那一头公驯鹿,由于只有公驯鹿只有一头,而且部落里各家各户都有豢养驯鹿,所以驯鹿就不分了,全部程砚之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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