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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绝海的鸣笛声-血字的研究(1 / 2)

“rache”

血一样的红色灯光打在毛利小五郎的面庞上,他眯着眼捂着自己的肚子。

rache,他或多或少能明白是什么意思,但卡片左侧边缘角落的1553-vc=1又是什么意思呢?

海面的波动令他头晕目眩,再也无法忍住的吐意,连带着胃中的滞留物一同流入大海。

“呕。”

他甩过头,海风掀起他皱巴巴的西装领口。

男人喉咙里发出咕噜声:“开什么国际玩笑,要是没解出谜题,这艘破船要在海上停留到过年吗?”

白色的手帕突然贴在他泛青的下巴上,毛利兰的指尖轻轻按压着他的太阳穴,她担心道:“爸爸,昨晚一口气吃掉三份的海鲜烩时,就该想到会变成这样吧。”

她轻声道:“需要让服务员准备晕船药吗?”

“别大惊小怪的。”毛利小五郎逞强地直起腰,目光死死地盯着甲板的另一端。

那里,柯南与服部平次正在用红色蜡笔在白纸上画圈。

圈中纸张上“rache”的瞬间,服部平次突然开口道:“喂,工藤。”

“我记得,在德语中,rache是复仇的意思吧。”

“恩。”柯南紧紧盯着服部平次换来的印有猎鹿帽图案的卡片,轻声道:“在《 》中,杰弗逊·霍普为了替被摩门教长老德雷伯和斯坦杰森迫害致死的露西·费瑞尔复仇。”

他翻动着另一张卡片,顿了顿道:“刻意选择了德语的“rache”作为血字。”

“rache还被误解为rachel,以为是未写完的女性名字,这甚至使格雷森警官误捕了女房东之子亚瑟。”

海风吹拂过柯南的眉眼,阿拂洛狄忒号突然嘹起的鸣笛声盖过了他的轻语。

和鸣的大本钟声,在他愈渐迷离的目光中,携他进入了书中的世界--《 》。

【1878年,华生获得伦敦大学医学博士学位,随后以军医的身份前往阿富汗战场。

1880年,在阿富汗迈万德战役中负伤的华生,被送回英国治疔修养。

1881年3月,华生因经济拮据,在旧友小斯坦弗的介绍下,在圣巴塞塞络缪医院的化学实验室中与福尔摩斯首次见面。

随后两人合租贝克街221b公寓入住的当晚就遇上大案

伦敦的雾气裹挟着腐烂苹果的味道钻进鼻腔时,华生正盯着自己磨破的靴头发愁。

阁楼的木板炸响,那个总在摆弄毒药的卷发男人探出头来:“医生,要不要看场免费的凶杀剧?”

圣克利亚街3号的门缝里渗出铁锈味。”字样的金戒指在提灯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人的倒影落在墙面的血字上,显得其更象一像条扭曲的蜈蚣。

苏格兰场的警探格雷森用放大镜观察着墙上的血字,他捡起地上的戒指,断言道:“这肯定是情杀!凶手想写rachel没写完”

“凶手一定是亚瑟。”随着结果的断下,火急火燎的苏格兰场警探立马动身去申请了逮捕令。

而相较之下,福尔摩斯弓着背,指尖轻抚过砖墙上暗褐色的字迹-rache。

他轻声道:“这是德文中复仇的意思,不过有趣的是,凶手在写它时手在颤斗。他的指甲应该刮过灰泥,右手指甲比左手指甲长半英寸。”

华生高举着提灯,光晕中浮尘如金屑飞舞。

福尔摩斯的影子倒影在血字上,他沉声道:“看这里,字母“e”收笔时墨水几乎耗尽,他蘸了两次血。第一次用指尖,第二次用指甲。

“血字距离地面六英尺整,书写者身高约为六英尺。”

他微微蹲下身:“死者脚下的泥土是阿尔卑斯岩屑混着伦敦南郊的红黏土,凶手怕是带他穿过了半个城市。”

“也就是说”

福尔摩斯踱步到屋外,轻轻跪在泥地上,用钢卷尺丈量泥地上车辙的间距。

他轻声道:“四英尺八又二分之一英寸。”

“这是伦敦出租马车的标准轮距。”

他继而俯视着泥地上的足迹道:“右鞋跟磨损显著,切步幅远超自然行走长度。”

“唯有日八小时踩踏马车踏板者,才会形成这般职业性步态。”

三日后,福尔摩斯携着十七份马车夫文档返回了贝克街。

他思索片刻,对着华生,指着名为杰斐逊·霍普的文档道:“这位杰斐逊·霍普曾在盐湖城与死者争夺未婚妻-露茜·费瑞厄。”?”

福尔摩斯喝了一口酒道:“说来也巧,前日在案发现场巡逻的苏格兰场的巡警曾说:有个醉鬼,曾半夜三更在凶案现场翻找,说丢了枚金色的戒指。”

早已结束的钟声,仿佛绕梁馀耳般。

柯南平静地讲述完这个故事,轻声道:“虽然,苏格兰场的警探差点逮捕了错误的人,可确是一场为了女人的情杀案。”

听完柯南讲述的服部平次陷入沉思,他轻声呢喃道:“女人”

服部眯眼间,垂落的青丝跌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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