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其他类型>林远的律师生涯> 第287章 重要证人的出庭:真相的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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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重要证人的出庭:真相的揭露(2 / 2)

法官沉默几秒,抬手:“反对有效。请控制提问方向。”

对方律师脸色沉下来,但仍继续:“你说副总让你造假,有没有录音?书面指令?”

“没有。”张某摇头,“那种事不会留字据。但他当面跟我说的,还有一次会议,财务、法务都在,他说‘这份合同必须看起来合法,审计来了也不能露馅’。”

林远再次起身:“请出示会议纪要编号0321-f-04的电子存档。”

书记员操作电脑,屏幕上出现一页文档。标题正是那次内部会议记录,时间与张某所说一致,参会人员名单完整。

“这不是完整版。”张某指着屏幕,“漏了一句关键内容。原记录里有句话被删了:‘对外统一口径,这就是正式合同’。”

林远点头:“我们已申请调取服务器原始日志,正在比对修改痕迹。技术报告将在三日内提交。”

对方律师翻了下手里的本子,又问:“你说合同造假,那为什么原告一直没发现?他可是当事人。”

“因为他根本没签。”张某声音提高,“那天他还在打点滴,意识都不清楚。签字页是后来有人模仿笔迹填的。我见过原件扫描件,签名位置偏左,和他平时习惯完全不同。”

林远走到原告席,取出一张放大图:“这是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笔迹分析对比图。红圈标注的是起笔角度、连笔特征和压力分布差异点,共七处显着不符。”

他转向法官:“结合医院记录、监控时间和油墨检测结果,足以证明签名系伪造。”

对方律师终于不再追问,坐了回去。

林远最后问张某:“你说这么多,不怕以后被人报复吗?”

“怕。”他低头看着手,“但我也想过,要是哪天我走了,我女儿问我这一辈子做过什么,我不想只能说我忍了一辈子。”

林远没再说什么,向法官示意主询问结束。

他坐回座位,把刚才用过的材料重新整理一遍。手指划过纸边,确认每一页都对齐。

法庭很安静。

法官看了看时间,说:“被告方,是否需要质询证人?”

对方律师翻开笔记本,写了几个字,又划掉。他合上本子,低声说:“暂无问题。”

“那么,”法官抬头,“下一环节为被告举证。”

林远抬起眼,看着对面。

对方律师正低头收拾文件,动作比平时慢。他的笔掉在地上,弯腰去捡时,手抖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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