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行为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被告方未能提供任何有效反证,亦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鉴定或延期。其当庭质疑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纳。”
“判决如下:被告须于七日内在主要发布平台首页公开道歉,持续保留不少于七十二小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五万元,合理维权开支三万元,共计八万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法槌落下。
林远起身,向法官微微鞠躬。他没有看被告席,也没有说话,只是将文件一一收进公文包。旁听席的记者起身拍照,闪光灯亮起两次。
他拎起包,转身走向出口。走廊灯光明亮,脚步声清晰。刚走到法院大厅,手机震动了一下。
他掏出来看了一眼。
是一条新消息。
发信人未知。
内容只有八个字:“你赢不了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