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那行蓝笔写的“陈德海拒签”依旧刺眼。
他盯着那四个字,忽然想起庭审时法官打断他的瞬间——不是愤怒,不是轻蔑,而是纯粹的纠正。就像在说:这个不能错。
他合上卷宗,重新放回抽屉底层。
回到工位,打开笔记本,在刚写满错误记录的那页背面,翻到新一页,用黑笔写下两行字:
法条记错,可改。
证据看漏,人就输了。
写完,合上本子,起身关灯。
走廊灯感应迟钝,他走过一半才亮起。脚步声在空荡的楼道里回响。
他伸手扶了下袖口,别针勾住了衬衫纤维,轻轻一扯,发出细微的“咔”声。
门框边缘锈迹斑斑,他侧身出去,金属头又一次刮过铁皮,响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