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四人下山以后,便来山脚一小酒馆。酒馆不大、装饰也不好,酒馆内外各放了四张四座桌椅,馆外高竖一面红色三角斜旗,旗上粗糙的绣了一个“酒”字,若视力好之人一里之外便可看到。酒馆老板身板较小,细眼大嘴,穿一身灰色布衣,肩膀上挂着一条白色抹布。虽形貌不扬,但性格却很讨人欢喜。似乎也跟琳琅和柳老仆认识,四人一来便受到了老板的热情款待,听闻宋之遇和程庆天并不是这巨神村的人,好客的老板还耐心的给他俩介绍了下这附近的一些民风地理。原本还是对头的土匪和过路人,竟一下就熟悉了起来。这也怪不得,琳琅姑娘本身大大咧咧,直来直去,淳朴可爱,只要钱用她就觉得开心。柳老仆则一直在喝酒,刚上酒的时候只是一小口一小口慢慢的尝,似乎很是珍惜。可一听程庆天拍着胸脯说放心喝,他来结账,便一下敞开喉咙使劲的罐。只见那柳老仆驼着背笑眯着眼睛,一手喝酒一手拿着那把破旧蒲扇来回扇着,一脸陶醉的样子。而宋之遇和程庆天根本就没把这一老一少当做啥土匪,只觉得两人甚是有趣。主要是还把自己带下这如迷宫般的巨神山,心中还倒觉得挺谢谢这俩位的。
喝酒交友,一气“喝”成!四人喝着喝着就聊起了家常。听着琳琅姑娘说道,自己也不知来巨神山多少年了,只记得是很小很小的时候就便住在这巨神山里,生活起居都由老柳和另外一个老伯伯照顾。小时候每天都有山上的美味吃,在这巨神山上不管是天上飞的,地下爬的,水底游的,只要是能吃的,小时候都吃过。琳琅说道这一段笑颜如花,似乎很怀念那段日子。
说着说着程胖子的好奇心涌了上来,嘴里啃着野鸡腿,说着“你日子倒是挺快活的啊~那还做这女土匪?”
琳琅苦笑了一下,摘下自己头顶的小毡帽,用手捋了捋头发,缓缓说道:“可是白伯伯在我十岁的时候便丢下我们走了,之后都是老柳照顾我的。”
程庆天憋了一眼旁边咧着嘴傻笑、枯黄的手使劲扇着破旧蒲扇的缺牙驼背老头。很难想象这个老头是如何在山中把琳琅一点一点拉扯大。
老柳听到这话,一个劲的傻笑,用那张全部加起来不到六颗牙齿的嘴笑呵呵的说道:“没有,没有,我这把老骨头,很多时候都是小姐来照顾我喽。”
秋风习习,黄叶凋落,酒馆的斜旗在风中轻轻飘展。宋之遇抿了一口黄酒,呆呆的凝视着眼前洒下的落叶。不知怎么,突然想起了自己那位老不死的师傅,脑海中也似乎想起一些以前经常听到的话语“遇儿,这步棋,可容许你师傅我悔了?遇儿,你以后在这世上有点名气了,千万要跟别人说我是你师傅啊,这几年师傅名头不行了,没钱骗了;遇儿,你手上这只肥大的鸡腿不适合你们这种修行之人,带老夫替你消灭……”宋之遇不自觉的就笑了出来,也不知道师傅和愚师弟怎么样了。
酒馆老板端着一盘热乎乎的羊肉走了过来,老柳似乎很早就闻到了羊肉的香味,双眼放光,嘴角的口水擦了又擦。一旁的琳琅看到羊肉也很是兴奋,端正身子,早早抓紧了筷子。宋之遇喝着黄酒,看着这对主仆,微微一笑。
这巨神山方圆不过五里地,山高不过百丈,却有如此一个名字。到现在程庆天也想不通,端起一碗黄酒就灌下。可实在憋不了心中的好奇,乘着老板过来了,程庆天便问老板这名字是如何得来。
老板轻轻的把羊肉放到桌上,听着程庆天问完,思索道:“我其实也不太清楚,只是听上一辈老人说,这座山原本有巨兽作乱,吃人作恶,村里一直对他没法子。后来才一齐请了一位道长才把巨兽给封在这山林深处。也不知是真是假。巨神山这名字貌似很早就开始叫了,估摸着就是村里人以为有山神坐镇此山,才换做巨神山吧。我其实也不太了解,至少我住在这山脚三十多年来,还没亲眼见过山中的神仙或者怪物”
“原来如此”程庆天摸着肥肥的下巴,夹起一块羊肉说道。
巨神山上,原本寂静的树林,此刻显得有些异样。山上树林茂密处,有一洞口,洞口宽四仗,深不见底,因其常年被繁盛的杂木所覆盖,一般人极难发现。这天洞口处一高一低的发出阵阵低鸣声,其声似牛,却比牛声更为低沉。低鸣声从洞内缓缓冲入口外,只见每发出一阵低鸣,洞口处覆盖的杂木就颤颤抖动。过了一会,以洞口为中心方圆二十米内竟百虫钻地而出,朝外乱爬。密密麻麻,情景好不壮观。
宋之遇一伙人吃饱喝足后,便离开了那家小酒馆。走之前,程庆天非常满意老板的态度和饭菜口味,豪气的打赏了干瘦老板三十两银子。老板双手颤巍巍的接过银子后,背过身又是啃又是咬,一脸不敢相信的惊愕,当验出是真的以后便对着程庆天鞠躬哈腰,笑容满面,并招呼着往后再来。
而这山脚处,除了一家小酒馆就再无其他人家,听说离山最近的巨神村也要走上半天。夕阳下,远处看去,小酒馆如同一座熟睡幼婴,安详被巨神山所环抱着。正在馆外收拾的老板,影子被夕阳硬生生拉的极长。把桌子收放进酒馆后,老板又从裤袋里拿出银子,啃了又啃,一脸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