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乐夏的体力在"唯眶"上涨。
与之相对应的,是纹丝不动的精神力。
再这样下去难说会酿成什么糟糕的后果。
乐夏已打算主动出击:
既然买不到BL同人志,也不能一直拘泥这个道具。既然现在体力有了,主动寻找蝙蝠侠也未尝不可。思考间,由于和杰森一起画“皮套”,他的体力又涨了十点。问题是:该怎么找到蝙蝠侠?
乐夏回忆前两轮游戏里的经验:
第一轮,他和蝙蝠侠的关系实在谈不上"友好”。第二轮,是蝙蝠侠主动靠近智力为五的他,而且他依稀记得蝙蝠侠似乎喜欢……棒棒糖?
莫非要他在哥谭阴暗的角落里支个大箩筐,在箩筐下面放进棒棒糖?等着Q版蝙蝠侠飞来捡棒棒糖时,拉动绳子,让箩筐扣下来……一一等等,这真的不是在抓鸟吗?
乐夏扶额,为自己发散的荒谬思维摇头。
突然间,杰森伸手在他眼前打了个响指,问:“你在发什么呆?”犹豫一下,乐夏认为这可以说实话:“我想见到蝙蝠侠。”“编蝠侠?“杰森疑惑,“为什么突然提到……他不是一个都市传说吗?”乐夏说:“就当是为了我的创作灵感吧,我非常需要见到他。假如明天我去世了,这也将是我的遗愿。”
杰森眯起眼睛,笑了:“这有什么难的?”乐夏:“?”
很,很容易吗?
杰森分析道:“根据传闻,蝙蝠侠只会出现在哥谭的事故现场,对吧?”乐夏:“你的意思是,我们出去找事故现场……只是,对他们目前的状态来说,去找犯罪现场会不会太冒进了?不料,杰森却是看了看周围,轻快的说:“我们来把这房子烧掉吧。”乐夏:???
不愧是土生土长的哥谭人,何等灵活的思维。纵然他有999的创造力,仍然超越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