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性死亡、或者生物性死亡的误会。
战争时期还好说,现在已经和高句丽议和了,这些违禁物品就得上交了。
而李明计划新设的平州都督府,正是储存这些盔甲的最佳地点。
战衅一开,开仓放甲,放都督府里和放自己家里基本没区别。
别看都督府的指挥权在皇帝手里。
只要这地方设在平州地界,肯定是由李明最终实际控制的。
因为平州这地方太远了,府兵是不愿意千里迢迢赶过来的。
到最后,李世民还是得就地征募募兵,来填这个都督府。
而只要在平州当地招募,那会征到什么背景的“唐军”,就由不得朝廷说了算了。
“长孙延他们把法令条文修改好了吗?”李明问道。
“还在隔壁改着呢。”韦待价和侯君集头都不抬,细细研究着长长的官员名单及其简历。
李明蹦下了椅子:“我去看看。”
议事堂旁边的书房,三小只、会同平州各乡各里的吏员,一起研究着山一样的大唐律令条文。
“能把我们的律令改得‘看起来像’《贞观律》及其附属法条吗?”李明问。
长孙延对着密密麻麻的条文哗哗掉着头发,一边掉一边说:
“在改了在改了。”
其他人根本鸟都没鸟这个一把手,专心致志地钻着唐律的空子。
看见大家这么积极地打法律的擦边球,李明就安心了。
在唐朝行唐法,李明觉得非常正确,辽东除外。
首先,什么良贱籍这种糟粕第一时间废除了。
当然,平州的百姓们对此并没有太大的反应。
因为大家都是慕容燕的家奴,你是良民还是贱民并没有什么鸟区别。
均田制、以及基于均田制的租庸调,李明也顺带着废除了,而是因地制宜,实行类似国营农场与承包责任混合的一套体制。
田地所有权在委员会,使用权分给农民,使用权的交易限制了又没有完全限制,在保证生存的上下额度内,允许使用权的有限转让。
此外,还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给予困难户基本口粮,等等。
相对自负盈亏的小农,平州的农民更像按收获比例领取报酬的农场职工。
当然,这种对土地分配方式的改良,朝廷是不会感兴趣的。
因为在皇帝眼皮子底下的京畿之地,均田制都已经名存实亡了,关中良田被士族门阀瓜分殆尽。
百姓的早就拿不到《均田令》的什么“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了。
所以李明也完全可以挂“均田制”的羊头,卖“生产大队”的狗肉。
关键是税收。
要把“土地收获三成归公”这种类似摊丁入亩的分成制,和按户口征收的租庸调对齐。
想明白了其实也不复杂。
只要我们的吏员把田税按租庸调的口径折算入库,不就行了?
同样两摊小米放在这儿,你告诉我,哪摊是租庸调的,哪摊是摊丁入亩的?
至于收上来的税如何使用,这支配权更是牢牢捏在李明手里。
节度使、刺史、司马,加上仓曹、司库……所有环节都是我的人,你一个丁等的流官怎么和我斗?
说白了,只要抓住“人”,其他制度问题都是小事。
而在辽东,就是用最聪明精干的吏员,去对付最愚笨无能的职官。
谁输谁赢,一目了然。
“唉,刘歆刺史不在的第一百多天,想他。”李明突然有所感悟。
在自己动了别的心思以后,他才恍然发现,刘歆这种甩手掌柜简直是宝藏刺史。
被地头蛇架空了十几年,这哥们儿也能和没事儿人似的,该吃吃该睡睡。
简直是反贼的梦中情官啊。
“嘶,说起刘歆……”
李明忽然想起了谁。
好像那谁也玩了一套比这更低级的“偷梁换柱”,把持了平州的军政大权……
也正是那谁,捅出了辽东的这一个大篓子,把李明赶进了山里,最后兜兜转转建立了这一大套完整独立的治理体系来着……
“说起来,我们为什么要一直猫在山里呢?”
这么一联想,李明忽然跳出了思维惯性,发现了华点。
…………
卢龙县。
街上空荡荡的,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房屋倾倒,到处是烧焦的痕迹,地面一片狼藉,全县找不到几所完好的房屋。
高句丽人刚进来时,劫掠三天。临撤军时,又纵火焚烧,整座县城几乎被毁于一旦。至于其中的县民,大多早就躲进山里、加入李明了。
留下来的大多是害怕李明的地主、被蛊惑的小有产业的人、以及慕容燕的亲属。
在经历了高句丽人的浩劫后,也是死的死、逃的逃。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临榆县。
平州辖内的两个县,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鬼城。
卢龙县,某处大宅的地下。
慕容燕在这里给自己建了一座地宫,终日躲在地底下惶惶不可终日。
他在卢龙县郊的那处夸张的大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