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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3 / 7)

中日战争,最后是四年大内战,他就滚到一群海岛上去了。中国如发生反共的右派政变,我断定他们也是不得安宁的,很可能是短命的,因为代表百分之九十以上人民利益的一切革命者是不会容忍的。那时右派可能利用我的话得势于一时,左派则一定会利用我的另一些话组织起来,将右派打倒。这次文化大革命,就是一次认真的演习。有些地区(例如北京市),根深蒂固,一朝覆亡。有些机关(例如北大、清华),盘根错节,顷刻瓦解。凡是右派越嚣张的地方,他们失败就越惨,左派就越起劲。这是一次全国性的演习,左派、右派和动摇不定的中间派,都会得到各自的教训。结论: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还是这两句老话,

久不通信,一写就很长,下次再谈吧!

毛主席

1966年7月8日

在父母亲的教科书中,简素凤读到了全体人民对一个新生的社会主义中国所饱含的热爱,读到了人民当家作主人的主人翁精神和革命奉献精神,读到了中国人对全世界人民的友好,国家和人民都把全世界人民都当做自己的兄弟姐妹,把解放全人类,帮助全世界人民实现共产主义,作为了自己的奋斗目标。其中有这样一首诗歌,让她感到了社会主义中国的优越,感到自己生在中国的幸运。她常常声情并茂地朗读它:

在美国,有一个孩子被杀死了

八月里的一个早晨,我走过一条小河旁,

河水淙淙地流过田野,唱着歌儿奔向远方。

河岸上密密地松树林里,是夏令营白色的蓬账,

一群少先队员奔到河边,满身披着金色的阳光。

朝霞对他们微笑,晨风向他们鼓掌,

孩子们追逐着绿波,小鱼跟在后面来回游荡。

如今,我要告诉你们的,是另外一条河的故事,

这条河不在中国,它在美国的密士失比州;

在同样的八月的早晨,这里浮起了一个孩子的尸首!

他的头上被射进枪弹,他的脸上被打得稀烂,

他的衣服被剥得精光,他的全身都是重伤。

满是尖刺的铁丝,一道一道地捆住了他的身体。

铁丝上还吊着铁滑轮啊,杀死孩子的凶手,

还想把他的尸首沉下河底!

为什么要杀死他?为什么要杀死他?

他还是个孩子,他今年只有十四岁。

孩子的尸首浮在水面上,睁着不动的眼睛凝视天空。

他在质问这个世界:“我到底犯了什么罪?”

这个孩子是谁?他的家又在啊里?

他的名字叫蒂尔,他是一个黑孩子。

小蒂尔的家在芝加哥,他只有心爱的妈妈;

暑假里他到乡下来,帮助莱特叔叔摘棉花。

孩子懂得帮妈妈挣钱,做什么事都不偷懒,

莱特叔叔每回写信,总把孩子不住地称赞。

那一天,小蒂尔到镇上去,在布伦特太太的店里买糖,

他是个懂礼貌的孩子,临走,还谢谢那个老板娘。

半夜里,小蒂尔在做梦,梦里回到了芝加哥的家;

他把两口袋挣来的零钱,高高兴兴地交给妈妈。

妈妈刚吻了他的头发,一阵敲门声将他惊醒,

手电光四处乱照,好象在搜查什么犯人。

“从芝加哥来的孩子在啊儿?”“买糖的黑小子在哪儿?”

两个强盗样的人在屋里直嚷,把小蒂尔一把拖下了床。

叔叔打着哆嗦走过来,拦住那两个强盗的手:

“请问,这是怎么回事?你们为什么要把他带走?”

两个强盗睁着眼睛,捋起袖子,大声咆哮:

“这黑小子侮辱布伦特太太,他向布伦特太太吹口哨!”

吹口哨?小蒂尔一点不知道,

再说,难道吹口哨也是个罪名?

他的话还没说出口,两个强盗早把他拖出大门。

等到莱特叔叔追到门口,外面只是一片茫茫的黑夜,

就象一只张大了嘴的野兽,一口把小蒂尔吞下肚里。

…………

简素凤多么同情这个可怜的小蒂尔啊!她每次读完这首诗,都会为他流下同情的泪水,他死不瞑目啊。简素凤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新生活,幸运自己的国家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小朋友是幸福和快乐的。可她觉得唯一遗憾的,就是村里的妇女们觉悟不是人人都那么高,她们常为鸡毛蒜皮的事吵架。

有一天是星期天,简素凤帮妈妈砍了一担柴回来后,又提着衣服到井里洗衣服。因为热得受不了,她就象往常一样,把衣服披开。这时人很多,简素凤的大姨陈春兰看她来了,就腾了个位置给她洗,这样挤着了她旁边的李岚伯母。本来李岚和简素凤的妈妈关系不错,但和陈春兰因是邻居有隙不讲话,看简素凤挤着她,心里对陈春兰不满。她想借故打击陈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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