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手腕上套了一个玉镯。
那玉镯通体泛着血染般的玉液之光泽,莹润而晶莹,玉镯中的花纹,自然天成一条小蛟。
“这个……”我盯着手腕上的镯子,倒抽一口冷气,眼睛瞪得大大的,“很值钱吧?!”
柳闲歌沉默了一瞬间。
我顿时察觉背后的气场迅速降温。
“你要是想要卖了它,开价一定要狠。”柳闲歌声音依旧没有波动,只是听上去分外森冷。
“呃……”我抖,不小心太激动,说漏嘴了……
“一座金陵城的价值,它还是值的。”柳闲歌轻描淡写得说。
金陵城……金陵城……回音阵阵……
眼前不由浮现出堆成小山状的金子。
而我,就坐在金山的顶端!
“我当然不会卖了!”
我说完,紧紧握住手腕上的镯子指天发誓,字字血泪,“我一定会好好保护它,好好对待它!每
天给它上光打蜡!不让它受到一点一滴的伤害!”
当然,我说的是真心话。
话说,它这么贵,除了你天下也没人买得起了。
柳闲歌不着痕迹得轻叹了一口气。
看他没有反悔收回镯子的想法,我这才又放下心来。
“你好好收着它吧……”
我立刻点头如捣蒜。
最后,柳闲歌登上他那座华丽得堪比泰坦尼克号的楼船,潇洒离去。
咳,这比喻貌似有点不吉利。
我跟着一班留守看家的殿主们,吹着江风,流着鼻涕,挥着衣袖,一直目送着大船消失在天与江的交界处。
那时候,我真的没有意识到,这一别,对于我,对于柳闲歌,究竟意味着什么。
人生总是充满着变数不是么?
阿甘不是说——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不知道你的下一块口味是什么。
尤其是我的人生,与其说它像巧克力,倒不如说像哈利波特里的整人怪味里根糖。
全口味豆,鼻涕,灰尘,沙丁鱼,香皂,什么怪口味都有……
我的人生啊……
它目前已经完全脱离了正常轨道,到处横冲直撞,真是让人……
好生期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