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随着真理一起消沉,让我带着对正义的错误诠释一起灭亡。”
大型辩论的第一场于8月21号在距离芝加哥七十五英里的农业小镇渥太华举行。众人在前一天晚上就聚集在那里了。很快,酒店、私人住宅、马房就客满为患。山谷、悬崖、河滩上、小镇上下绵延一英里都被营火的火光笼罩,看起来好像小镇被侵略军所包围一样。
那天黎明前,潮水又上涨了,早晨的太阳从伊利诺斯的草原升起。乡村小路上挤满了旧汽车、马车,还有行人和骑在马背上的男男女女。这一天很炎热,已经接连干燥了几个星期,玉米地和草场上空腾起大团的灰尘。
中午时,一列载着十七辆小车的专列从芝加哥驶来。到处都是乱喊乱叫的声音,走廊里挤满了人,热心的乘客甚至爬到了车顶上。
四十英里范围内的每个镇都带来了自己的乐队,鼓声震天,号角吹响,那是民兵在列队游行。游医提供免费的耍蛇表演,兜售他们的止痛药。酒吧前可以看到戏法和柔术表演。乞讨者和红衣妇女各自忙着手中的事。马儿被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和隆隆的大炮声吓得飞奔而逃。
鼎鼎有名的道格拉斯坐在六头白马拉的豪华马车上经过某些镇,立刻引来一阵经久不息的欢呼声。
而林肯的支持者,为了表明他们对这种故作高雅的表演秀不屑一顾,让他们的竞选者林肯乘着一组白骡拉的破旧货车穿街而过。后面跟的同样是一辆破旧货车,装着三十二个女孩。每个女孩身上写着一个州的名字,她们上面挂着巨幅标语:
“联邦之星走向西边,母亲和土地不可分离,姑娘们的心和林肯在一起……”
这些女孩子对林肯的钟情就像他们的母亲当初钟情克莱一样。
演讲者、委员们以及记者们要花半个小时才能从拥挤的人群中挤到前台。
为了遮挡阳光,前台有个木材搭的遮阳蓬。有一二十人爬上了遮阳蓬,结果体重超过了它能承受的范围,它倒向了道格拉斯所在的委员会。
道格拉斯与林肯在很多方面都恰好相反。
道格拉斯身高5.4英尺,而林肯身高6.4英尺。
林肯有尖细的男高音,而道格拉斯是浑厚的男中音。
道格拉斯优雅温和,林肯长得丑陋而笨拙。
道格拉斯拥有流行偶像的个人魅力,林肯显得土气,布满皱纹的脸上满带着忧郁,在外表方面林肯毫无吸引力。
道格拉斯穿得像个南方的种植园主。他衣着褶边衬衣,深蓝色的外套,白色长裤,带着一顶白色宽边帽。而林肯的穿着显得粗俗怪异,陈旧的牧师服袖子太短,肥大的裤子裤脚太短,他高高的大礼帽饱经风霜,已经发黄而显得邋遢。
道格拉斯对任何事都缺乏幽默,而林肯是有史以来最会讲故事的人。
道格拉斯不管走到哪里都喜欢重复自己说过的话,而林肯喜欢不停地思索他的话题,直到发现每天作新的报告比重复旧的话题还要来得容易。
道格拉斯爱慕虚荣,喜欢夸夸其谈。他的专列以旗帜当窗帘,尾部车厢配置着一门铜炮,当到达一个镇以后,他会一次又一次鸣炮,向当地人宣告有大人物到访。
但是林肯讨厌这套。他出行坐的是客车或是货运火车,提着一个又扁又旧的毛毡手提包,一把绿色的棉质雨伞连手柄都掉了,中间用一根细绳固定以免它张开。
道格拉斯是机会主义者,就像林肯所说,他没有志在必得的“固定的政治追求”。而林肯却是为了一个伟大的原则而战,谁取胜对他来说不重要,只要正义及仁慈最终取胜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