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斯慌忙中说出了自己的真实姓名。他说他住在查尔斯郡,来城里办事的,他等月亮升起照亮他回家的路。
听起来似是而非,但是不管怎么说,战争都已经结束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于是科伯警卫放低了他的刀枪,给他放行了。
几分钟以后,布斯的一个同伙以类似的理由通过了那个岗哨,和布斯在约定的地点会合。他们沿着马里兰州低洼地带的隐蔽处继续前进,梦想着回到南方时人们会为他们喝彩。
半夜时候,他们在苏拉特维尔的一家酒馆停了下来;冲洗他们已经气喘吁吁的马儿;要回了当天下午苏拉特夫人留在那里的望远镜、枪支和弹药;喝了价值1美元的威士忌;宣称他们已经枪杀了林肯,连夜飞奔到这里。
他们原本打算从这里径直赶往波托马克河,次日一早到达河边,随即划船赶往弗吉尼亚。听起来容易,如果不是因为一件事,他们那样做了的话永远都不会被抓到。他们没有想到布斯的腿受伤了。
但是尽管忍受着疼痛,尽管那根断掉的马刺,用布斯自己的话说“马儿每跑一步时都在撕裂他的血肉”,他仍然以斯巴达人的坚韧不拔连夜飞奔。最后在他忍无可忍的时候不得不躺在马背上了,于是他和赫洛德决定改变前进的方向,策马向左方奔去。这天是星期六,黎明即将到来的时候他们在一个名叫马德(塞缪尔·马德)的乡村医生家门口停了下来。这里距离东北方的华盛顿有二十英里远。
布斯身体虚弱,剧痛难忍,无法自己下马。他只能被从马上抬下来,呻吟着被抬到楼上的房间。由于这个偏远的地方没有电报也没有铁路,当地人还不知道总统被杀的消息。因此,医生没有起疑心。布斯怎么伤了自己的腿呢?那很简单,就像他自己解释的——他从马上摔了下来。马德医生像医治其他任何病人一样医治布斯。他帮他拔出马刺,接好断骨,用由纸盒制作的夹板加以固定,还给了他一双鞋。
布斯那一整天就待在马德家里,但是黎明到来的时候他忍着疼痛从床上爬了起来,没有吃任何东西。他剃掉了他那英俊的小胡须,用一条长长的围巾捂着自己的肩膀,这样告密者就看不到他右手上被围巾末端挡住的字母纹身。他还戴上了一组假胡须。给了医生25美元之后,他们再次跨上马背,向着那条希望之河奔去。
很快他们就被一片巨大的沼泽地挡住了去路。缠结着灌木和山茱萸的满是泥泞的死水塘是蛇和蜥蜴出没的地方。黑暗中,这两个骑马人没有找到出路,徘徊了几个小时后他们迷路了。
深夜,他们被一名叫奥斯瓦德·斯沃恩的黑人救了。布斯的腿极其疼痛以至于他没法骑马,于是他给了斯沃恩7美元让他用货车拖着他走。星期天黎明破晓的时候,黑人将自己的骡车停在了“富翁希尔”的家门前。他就是有名有钱的邦联军考克斯上校。
这样布斯结束了自己亡命逃跑的第一阶段。
他告诉考克斯上校他的身份和他所做的事,为了证明他的身份,他把手上用墨汁所刺的字母纹身给他看。
他以母亲的名义请求考克斯上校不要背叛他,他已经是又病又残,痛苦不堪。他声称他自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对南方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