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会走上十五英里到镇上去聆听律师的辩论。而后,当他与其他人一起在田间劳作时,他会时而停下手中的活,站上围栏,演绎他在洛克波特或波利瓦尔听到的律师辩论。还有时候他会模仿施洗礼的传教士周日在鸽子溪小教堂施礼的腔调。亚伯拉罕·林肯经常会带着一本《齐林笑话》到地里,闲时跨在圆木上大声给人讲笑话,树林里回响起听众们的大笑声。而玉米地里却是杂草丛生,麦田里的麦子也黄了。雇用林肯的农场主抱怨林肯太懒惰,用他的话说是“极度懒惰”。对此林肯也承认,他说道:“我的父亲教我干活但没有教我去热爱它。”
他的父亲老林肯给他下了强制命令:一切愚蠢行为该停止了。但是没有用,亚伯拉罕继续讲他的笑话,发表自己的演说。一天,当着众人的面,老林肯给了自己儿子狠狠一耳光,林肯摔倒在地,眼里含着泪,却什么也没有说。这使得这对父子在以后的人生中变得疏远。虽然林肯在父亲年老时候给予他经济上的照顾,但是1851年父亲临终时他却没有去。他说:“如果我们现在见面,恐怕是悲伤多过愉悦。”
1830年的冬天,“牛奶病”再次蔓延,死亡再一次威胁到印第安纳州的鹿角谷。带着恐惧和挫折,林肯的父亲处理了自己的猪和粮食,八十美元卖掉了满是树桩的农场。他第一次自制了一辆四轮马车,载上家人和行李,把鞭子递给儿子让其指挥公牛,向着伊利诺斯州的一个名叫桑加蒙的山谷出发了,印第安人称那里为“食物丰饶之地”。公牛呻吟着拉着沉重的马车吱吱作响地走了两周了,翻过重山,穿过印第安纳的森林,来到了荒无人烟的平原,脚下的枯草足有六英尺高,此时正值夏天。在文森尼斯,林肯第一次见到了印刷机,那时他二十一岁。在德卡特尔,林肯一家在法院的前坪露营,二十六年以后,林肯指出当时马车停的准确位置。他不知道自己有当律师的意识,赫尔顿告诉我们说:
林肯曾经向我描述过他的那段旅程。时至冬日,白天地表的霜会融化,夜晚地面又会重新结出一层霜。不等霜融,又得继续赶路,而且是牛拉车,慢得烦人。那时没有桥,遇到滩涂得趟过去,要想避开除非绕道经过。每天清晨时河水可能还会轻微结冰,水牛每走一步都会在薄冰上留下一个小方坑。与这群人同行的还有一条宠物狗,它跟着牛车一路小跑。有一天这个小家伙掉队了,而其他人员均已过溪。发现它掉队以后众人往回看,此时它正站在对岸,急得痛苦地直跳。河水在破裂的冰面上流淌,可怜的家伙无法过河。为了它众人赶着牛车再返回对岸显然是不值得的。因此大多数人带着焦虑继续前进,决定抛弃它继续赶路。“我不忍抛弃它,哪怕它只是一条狗,”林肯这样表示,“于是我脱掉鞋袜蹚水返回对面,抱起发抖的家伙。它高兴地乱跳,对我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水牛带着林肯一家穿过平原,此时国会正对各州是否有权退出联邦国家展开激烈深入的辩论,并有一丝不祥的预兆。在那场辩论中丹尼尔·韦伯斯特在美国上议院脱颖而出。他用金子般清脆的嗓音发表了深远的演说,被认为是“韦伯斯特对海恩的反击”。日后林肯称之为美国演说史上的典范,后来林肯在自己的政治信仰中引用了其结尾部分。那就是“自由、联邦,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始终合而为一,不可分割”。关于国家是否分离的这场辩论在经历了后来的三分之一个世纪后,最终落下帷幕,最后盖棺的人不是位高权重的韦伯斯特,不是天才的克莱,也不是名人卡洪,而是身无分文,看上去笨拙不起眼的赶牛人——亚伯拉罕·林肯。此时他头戴浣熊皮帽,身穿鹿皮裤,正在赶往伊利诺斯的途中,嘴里还哼唱着粗俗的小曲:
嘿!哥伦比亚,欢乐之地,
你要是不喝酒,
我就要被骂。
四、贫苦的童年
林肯一家人住在伊利诺斯州德卡特地区的一片林地里,林地外面就是峡谷。亚伯拉罕·林肯平时主要的工作就是砍树、建房子、割草,还要清洁土地。开始时,林肯用刀割掉了十五英亩地的草,然后在土地上种玉米,再用栅栏围起来。第二年,林肯便开始在附近做零时工,比如耕地、铺地面、建围栏及宰猪等。亚伯拉罕·林肯在伊利诺斯州度过的第一个冬季是该州有史以来最冷的一个冬季,当时,草原上的积雪达到十五英尺厚,牛几乎都死光了,鹿及野火鸡也几乎灭绝殆尽,连人都快被冻死了。
在这个冬季,林肯为了得到两条用白胡桃木树皮染成的褐色牛仔裤,他开始给别人建一千个围栏,每天他要去三英里外的地方工作,有一次,当林肯经过桑加蒙河时,他的独木舟翻了,林肯落入寒冷刺骨的水中,双脚被冻坏了。此后一个多月,林肯不能独立行走,他每天待在梅杰·瓦尼克家里,并在壁炉前给别人讲故事,他同时还阅读伊利诺斯州的法律册子。在此之前,林肯曾向瓦尼克的女儿求婚,但瓦尼克对此极不高兴。瓦尼克家族的女儿会嫁给这样一个笨拙且没受过教育的工人吗?会嫁给一个没有土地、没有财富甚至没有前途的人吗?不会,绝对不会的。林肯没有土地,他自己也不想拥有土地,林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