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面前,把一个还密封着的包袋子递给她,问:“吃吗?”
常喜乐眨眨眼,指着自己问:“给我?”
青年点了点头,目不转睛地看她:“送你。”
常喜乐看着碗里的鸡腿,看了眼桌上的另外三人,又看了眼桌对面那个陌生青年,还没弄清楚状况。
“喜乐,你们认识啊?”方信艾问。
常喜乐下意识摇了摇头,但又迟疑了一会儿。说实话,那个人的眼睛让她觉得很熟悉,似乎在哪见过似的。
她夹起鸡腿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问方信艾:“你是不是想吃,要不给你?”
“不不不不不,人送你的,还是你吃吧。”方信艾连连摇头,看见服务员端了黄焖鸡米饭来,示意道,“饭来了,我吃饭就行。”
兴许那青年确实认识常喜乐,不然怎么会这么自来熟?开饭了,这插曲就告一段落。常喜乐看着鸡腿,啃了口,小心地从鸡腿的头部撕下一块肉来细嚼慢咽着,没让脸沾上炸酥皮的油。
福至心灵的,她又抬头看了一眼。那青年仍然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以筷子代替了手,学着常喜乐的样子慢慢地吃了一口鸡腿肉。
他吃着吃着,嘴角咧开又笑起来,对着常喜乐做了个口型。
[又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