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伟大的舜王依然健在,王国在他的治理下舒服得和雀巢一般,家家富足安定,户户和乐美满。年幼的羿当时还顾不上思考甘甜的井水从哪里来,只知道整天和一群光屁股小孩满都城疯玩。他那时除了跑得比其他孩子快外,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天赋的异禀。不过大人们也没有指望这帮小屁孩有一天会经天纬地力挽狂澜,只希望他们能快快乐乐健健康康长大成人,同时少惹些麻木。
在大街小巷胡混久了,小羿自然而然地认识了不少大人,像种粮食的一把好手稷,像特别会调解各种矛盾的契,像时时看上去正气凛然的皋陶,像能够把爽朗的笑声传送到百丈之外的禹——他后来做了国王,像很多慈眉善目的老头老太太,以及王子商均。
小羿之所以认识商均,并不是因为他有个国王父亲,相反,在伟大的炎黄王国有个这样一个父亲并不一定是件好事情,因为,王国不是他家的。
在炎黄王国立国之初,王国的先人们曾立下过这样一个章程,炎黄王国不属于哪一个或那几个人,而属于全体人民。但这个国策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而且一不小心就可能变成日弄人民的玩意儿,所以他们专门为它订立了三个制度。
这三个制度为国王制、长老制、禅让制。
所谓国王制,就是极端权力必须握在“好国王”手里。为此,他们从选拔开始就制定下了大量规矩,涵盖了考察、立储、登基等一系列程序,以保证每一任炎黄王国的国王都能够做到公正、无私、智慧、英明,能够把手中的极端权力全用于人民的幸福安宁,最起码的也不会把人民变成事实奴隶。落实这些规定很费力气,尧用了将近三十年才选定了舜,而舜选皋陶也花了二十年时间,只是因为皋陶天年不足半途夭亡,才让禹得了个便宜。
不过就算老国王看走了眼也没关系,因为还有一部《炎黄王国王国大典》替人民看管权力。
有律为证:
如果国王未经王国长老院半数以上长老的同意,不准任免任何重要长老官员;如果国王想从国库中支取十两以上金子,必须张榜公布用途;没有王国长老院军事长老的签名,主管军队的军事邑可拒绝执行国王调动士兵的命令;国王不得改变军队国家属性,他在这个方面的任何尝试将被视为充满敌意;国王不得和王国长老、地方长老以及重要官员有血缘或者姻亲关系,更不许和上述人员私交密切,如需宴请上述人员,必须最少有五个以上身份相同的人作陪;国王所用情报官必须在王国长老院和军事邑同时备案,在国内的所有行动必须透明到可供随时核对,人数不得超过十八位,且必须遵守所有法令------
还有,国王的任何决策都必须通过王国长老院的表决,国王每个承诺都必须设定践行的日期,国王不准接受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馈赠,国王必须对事关民生的各类问题做出迅速而又恰当反应,国王卫队的规模最高限度为三十一人,四分之三必须使用军事邑选拔的正式士兵,而且两年之内必须轮换一批------这些规定直指国王的品格和能力,一旦违反将必须面对严厉质询。
但更多的却是对国王些微小事的限定,像出席重大场合所穿礼服不准织金挂玉,像请客吃饭不准有贵奇珍稀,像所乘马车不准披铜镶银,像王宫不破到何种程度不准修缮,等等等等,全方位搞定。
值得一提的是,《法典》以法的形式明确了王国的薪金,每年相当三千只成年公羊的金子,以当年公羊的平均价格计,每年腊月初八一次性结清。那这笔费用是个什么概念呢?尧曾用三十年的时间对这种水平的薪金进行过测算,结论是,足够支付国王衣食住行、宴请宾客、聘请厨师、雇佣保洁、适当捐助、供养马车以及每年若干次两百四十里之内巡视等等花费,即使手大一点也花不完,如果省省还能给子孙们留一笔可观的遗产——尧王和舜王的夫人就是这么干的,一有空就穿梭织布让人拿到市场上卖,好补上因无法洗衣做饭而欠下的“亏”,但如果想养活一支私人军队,必须把裤腰勒断。
这部法典不仅明确了国王绝不准出现、不准出现、不允许出现、不应该出现的各种行为,而且详尽阐述了这些法规产生的渊源、制定的理由、适用的情况、以及违法责任——像回应质询,像发诏道歉,像主动移交权力,像被赶出王宫判处绞刑,同时列举了大量实例以帮助人民理解,只要脑袋没有让驴踢到忘记了基本点常识和起码的逻辑,都会折服与其中的良苦用心。但更重要的,它无时不在地体现着人类的智慧之光和高等理性。
以国王护卫的编制规模为例。
尧和他当时的长老们认为,如果国王的人身安全到了必须要大批武装士兵来保护的境地,那只能说明发生了四种事:其一、都城的治安状况十分恶劣,人民正在遭受各种暴行的威胁;其二,国内外矛盾十分尖锐,国王以无力调和;其三,权力倾轧已经相当严重,阴谋和暗杀正在进行;其四,国王实质上已经视人民为敌,并随时准备采取恐怖手段。而无论出现上述哪一种情况,都可以说明当今国王要么无能、要么无德、要么打算颠覆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