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呆,似乎想说句什么话,可最后,它还是一言未发就轰然倒下,重得像塌了的小山。
遗憾的是,马儿的魂魄用了很长时间才重新回到体内,这导致它最后虽然也亲眼看到了另外两个野猪兽人的尸体,但总归错过了它们被干掉的过程。不过据那位第一时间就跑到制高点进餐的战马前辈讲,战斗过程一点也不精彩。那男孩刚刚射出致命一箭,另两个杂种就呈掎角之势冲上了山岗。男孩本欲再射,但被慌乱的同伴阻挡,情急之下,男孩抓起那个同伴抡了起来,只一下就砸歪了一个杂种的脑袋。紧接着,他拔出佩剑深深插进了那杂种的体内。就这一会工夫,最后那个那杂种已经把他的两个同伴扑到在地,并向其中的一个张开血盆大嘴,这时,男孩捡起刚才那个杂种掉了的棒槌,一个箭步上去照杂种后脑勺就是重重一棒槌。那家伙啃了一嘴泥,翻身起身抓男孩,可男孩闪得比鸟还快,绕着杂种七跳八窜,并屡屡狠砸它的天灵盖,一下,两下-------直到那家伙的脑袋被砸了个稀巴烂。
完了,前辈还跟它说:不过你也够勇敢,杂种压于前竟然色不变,真是后生可畏,真是勇敢的下一代------
那一刻,马儿的羞愧犹如滔滔江水。
当三个风干的野猪杂种脑袋被边境将士专门送回都城后,一城皆动,从此,牛伯驴姨们就不再怎么搭理赤云马儿,而那些鸭子,一见面它就直砸吧嘴:“真没想到世界上最愚蠢的竟然不是虫虫,而是松鼠,嘎------嘎------”
——如果这样的人还算是人的话,那神究竟又该是什么样子?
然而,他分明还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类,因为他有神从来不曾显示过的悲悯,有神从来不屑去展示的仁慈。一个例证,被他用精准攻击解除武装且还有机会退出战场敌人远比死在他剑箭之下的要多许多,从而导致他在入伍之初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广受战友们的批评,更不要说恃强凌弱、放纵暴力,在他身上从未出现过一次,如果这样的人还不是严格意义上人的话,难道那些贪婪自私、欲壑难填、借着大行欺诈阴谋、奴役杀戮之能事的东东才能叫做人?其实在马儿眼中,并非所有长着人样的东东都是人,因为他们除了一点人共有的体味,更多的都偏重于某一种生灵的气味,其中有羊的、有牛的、另外还有狮狼熊鼠的,甚至还有杂种的,包括现在的女主人,也有许多藏不住狐臊味,只是马儿不想说。所以如果仅凭气味,马儿绝不敢相信他们就是自以为高高在上的人类。只有他的人味很纯正,这也是马儿为什么心甘情愿被他骑,还真信实意地称之为“主人”,否则一定会像有些战友们一样叫它们的男主人为“那厮”,(注:“厮”在马语中为“混合体”之意),而称它们的女主人为“娘们”。尽管四肢发达之人大都存在头脑简单的嫌疑,但当他二十六岁那年成为将军时,所有的士兵都呼告相庆,显而易见,他就是一个硬邦邦的人。
有如此生猛的主人,完全有理由相信,这匹马儿一定享尽了战争带来的种种极端乐趣。然而结果却是,它对战斗的热情只持续到主人结婚之后头几年,此后一听打仗就心烦,以至于现在谁只要主张速战速决它都会举双蹄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