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桐看着李雨桐还在厨房忙东忙西,忽然一个冲动,跑过去紧紧抱住了她纤细的腰,将脸庞埋到她的粉颈,贪婪地呼吸这她的馨香,仿佛幸福包裹着自己。
“别闹,我还在煲汤呢。”李雨桐清嗔薄怒。
“就让我抱一抱,好老婆。就抱一会。”
郑桐喃喃说道。
李雨桐芳心柔软,伸出温柔的手掌抚摸着郑桐的脸庞。
“最近太多烦心的事了,桐哥,你瘦了,要多照顾自己。”
犹如妻子的叮嘱,让郑桐很是受用,他扳转李雨桐的娇躯,一把把她搂住,大嘴巴立时向她的芳唇吻去。
“唔……”
李雨桐感觉一条灵蛇一般的舌头不住地顶着自己的牙齿,一个不留神,就被钻进去,找到自己的香舌,不住吸吮着。
她顿时感觉娇躯酸软,仿佛浑身骨头都化了……
“你看你,汤都糊了。”
李雨桐捶打着始作俑者,不住埋怨。
“糊了更香!”某人不以为意,嬉皮笑脸。
两人亲亲热热地吃完饭,李雨桐陪着郑桐坐了一会,等到了八点左右,起身出去。
郑桐却一把抱住她,低声问:“不能留下来吗?”
李雨桐心头顿时一跳,看着眼前男人期望的眼神,心头一软,欲待答应,此时,电话铃突然响起。
“该死的,是哪个不长眼的家伙?”
郑桐郁闷地放开李雨桐,转身去接电话。李雨桐嘻嘻一笑,向郑桐扬了扬手,自行出去。
“雨桐,等我送你。谁啊?”
郑桐最后一声“怒吼”,让电话那端的人一激灵。半天才怯怯地说道:“桐哥,是我,阿华。”
“你小子,要是你晚几个小时打过来,你都有大嫂了。怎么那么不开眼呢。”
黄日华莫名其妙,抱着电话不知所措。
“说罢,什么事?”
“我和几个朋友、前辈在一起喝酒,想叫你一起出来,都是演艺圈的,大家认识一下。”
郑桐微一沉吟,当即答应下来,问清了地址,立即套了一件外套,冲了出去。
追上了李雨桐,郑桐把电话内容一说,并想让她陪自己一起去。
李雨桐想了想,最后还是摇头。
“你们都是演艺圈的,我去也没有什么共同话题,还是你自己去吧,送我回家就行了。”
郑桐转念一想,也对,演艺圈挺复杂的,李雨桐又这么漂亮,要是有那么一两个不开眼的,盯上了她怎么办?麻烦还是少一点为妙。
郑桐这么龌蹉的想法自然没有说出来,送李雨桐回家后,他打了一个的士,直接往兰桂坊而来。
此时的兰桂坊不过是位于香港中环区的一条小径,占地还不大,只是聚集了一些餐饮店和酒吧,铜锣湾离这里不远,直到九十年代,兰桂坊附近的酒吧和餐厅才逐渐增多,云咸街交界及荣华里一段德已立街才被划入兰桂坊,成为了香港最富盛名的中高档消费区。
郑桐来到“随缘”酒吧,进去之后才发现环境竟然还颇为清幽,不想后世酒吧那么嘈杂。
舒缓的音乐中,台上一位浓妆艳抹的年轻女人正在唱歌,郑桐听到歌声,顿时觉得很熟悉,仔细一看,晕死,这不是梅燕芳吗?
梅燕芳唱得是一首老歌,歌名是“何日君再来”。
“好花不常开
好景不常在
愁堆解笑眉
泪洒相思带
今宵离别后
何日君再来……”
《何日君再来》其实是一首民国时期的老歌,后来歌坛天后邓丽君翻唱过,所以很多人都以为她是原唱。
梅燕芳唱这首歌时,更加带有一种独特的韵味,仿佛一个女孩正顾影自怜,看着满目繁华,却游离其外,这是一种“他人皆醉我独醒”的孤傲之意。
她的歌声深沉,语调微带沙哑,非常有磁性,让郑桐一时之间竟然沉浸在美妙的歌声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