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龙套原因,造成NG,让王天林很不高兴,也让周星驰成为了大家的笑话。
中午的时候,郑桐领到一个盒饭,拎着盒饭到处找黄日华。
片场人太多了,找了半天,终于在片场的一角找到了这小子,他正和一个年纪约三十多岁,长相带有一些霸气的人聊天。
“过几天你们的学长,你的偶像发哥会去训练班跟你们讲课,到时候好好学一学,你呀,就有一点,紧张的时候就会结结巴巴,一定要改掉你这个毛病。”
“我一定会努力的。”黄日华握紧拳头。
“阿华!”
黄日华听到有人叫他,一回头看到郑桐,不由得惊讶地嘴巴都张开了,过了一会才惊喜地过来,高兴地说道。
“桐哥,你怎么来了?”
郑桐微笑不语,黄日华看到他的打扮,疑惑地问:“你不会是过来跑龙套的吧。”
“今天我过来看看你,顺便请你吃饭,结果被你们剧组抓了壮丁,成了一个群众演员。”
黄日华哈哈一笑,忙过来跟郑桐介绍,“这是炳哥,是一直很照顾我的前辈。”
郑桐微一思索,便想起了这人是谁,谭炳文,香港最资深的配音师,可以称得上是始祖级人物,六七十年代黑胶唱片时代就成名,灌唱了不少诙谐幽默的粤语歌曲,与很多骨灰级的演员,歌手关系很好,而且还是一位老戏骨,就在二十一世纪,很多黑社会的老大,他都有份出演,在香港演艺界很有人缘,也很有威望。
“炳哥,你好。”
郑桐忙恭敬地握住他的手,“阿华是我最好的朋友,有炳哥你照顾,实在是非常感谢。”
谭炳文眼见郑桐如此客气,心头舒畅,呵呵一笑,“阿桐你太客气了。”
“相请不如偶遇,炳哥,今天你一定要给我个机会,晚上我请你吃饭,今天我写的小说被明报买断,明天开始连载,算是一桩喜事,本来过来请阿华吃饭的,现在碰到炳哥你,希望您能赏个面子。”
谭炳文呵呵一笑,眼神一亮,笑着答应下来。
“想不到阿桐竟然是个作家。文化人,不错,不错。”
三人又继续聊了一会,下午开机之后,郑桐又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任达华。
此时的任达华非常年轻,眉目俊秀,他是艺员培训班第三期的学生,比杜琪峰、陈玉莲等人资格还老,和周润发、吴孟达、林岭东是同学,此时虽不如周润发混得好,但也在《千王之王》得到了一个戏份很重的角色。
郑桐下午又做了一次路人甲,最后结算工钱,得了二十块港币,在离开片场的时候,他找到了正闷头收拾东西的周星驰,伸出手向他道歉:“星仔,你好,我是郑桐,是阿华的好朋友,今天实在是不好意思,连累你了。”
周星驰一惊,愣愣地看了郑桐一眼,低头说道:“其实这怪我,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演技不好,不该发愣的,跟你没关系。”
“今天请你吃饭,算是跟你道个歉,以后交个朋友。”
郑桐发出邀请,周星驰更是一惊,此时的他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龙套,什么知名度都没有,而且刚才那事也不算是郑桐的错,结果人家如此低的姿态道歉,让他更加不知所措。
心里头的怨气早就消失无踪了。
“这个,真的没事,我……”
没等周星驰说完,郑桐一笑,“我还请了炳哥、阿华他们,大家都是圈子里面的人,以后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周星驰一窒,随即点头道:“好。”
离开片场之前,郑桐来到正在默默诵读台词,一身白色戏服的任达华面前,礼貌地轻声问道:“达华哥你好,我是您的影迷,你演的洛华很棒(1978年《家变》中的角色),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任达华抬起头,笑容满面,“没问题……”
黄日华本来要找一个便宜一点的小馆子,但郑桐财大气粗,加上他本意就是要结交这几个未来的大腕,所以很豪气地选择了帝湾大酒店这种上档次的酒店,四个人坐了一个包间。
“桐哥,你发财了?怎么选这么贵的地方?”黄日华小声地问。
“别担心,我小说被《明报》选中了,等我写完,能赚三十多万,这点小钱算什么?”
郑桐的声音稍稍大了点,落在几个人的耳朵里面,大家都是心头一惊。
本来这几个人的薪水就不高,邵逸夫出了名的抠门,所以,对于一本书就能赚三十万港币的郑桐,一下子形象在他们眼里就无线高大起来了。
“阿桐好本事,”谭炳文挑了挑大拇指,开始的时候,他还对郑桐没有什么看重,但此时他却真正起了相交之心。
至于周星星同学,完全就蒙了,他还以为人家不过是一个群众演员呢,哪晓得人家如此牛B,高人啊。
“明报查先生出了名的节俭,和咱们邵先生有得一拼,阿桐你的书千字多少钱?”
倒不是谭炳文不相信郑桐,而是他着实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