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查尔斯的保护下,他们依旧是普通的学生。
可有一人不同。
那就是约翰。
他的性格就和他的能力一样,张扬,不肯屈服。
如果他的普通人,也许面对警察手中的枪支他会选择从心。
但是他是变种人,他拥有强大的变种能力。
他无法理解为何拥有强大能力的自己会变成受人歧视的存在,也无法接受别人小看自己。
警察越是要让他放弃抵抗,他就越是想要反抗给他们看。
这并不是青春期可以解释的,而是约翰可在骨子里的性格,就是如此不服管束。
在警方又一次逼近后,他终于用手中的打火机点燃了心中的火焰。
打火机微弱的火焰在他的操控下转眼间变成了一团巨大的火球。
挥手间这些火球就将靠近的警察全部炸飞,点燃。
以警车作为掩体的警察们还没来得及反应,能够挡住子弹的警车在与火球接触的瞬间就被直接引爆。
而躲在后面的警察自然也就被全部炸飞。
这就是矛盾的根源,变种人持有着随时能够杀死普通人的力量,这便足以让普通人将变种人视为异类,视为敌人了。